商铺预售合同夹层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04:30:47 487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特指预售商品房的一方与预订购买者双方共同商定,由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到预购方手中,而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或者全额房款,并且须严格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一份书面协议。这属于买卖合同的一个类别。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其次,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最后,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述三个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并无特别之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般原则进行判断。

然而,在涉及到合同主体资格以及形式合法性的两个方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其独特的性质。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滁州商铺预售合同有风险吗
    在购置商品住房之际,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然而,在此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首要的是,倘若开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且获法律认可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那么这将会导致预售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或者难以顺利执行。其次,当楼盘的商业广告存在夸大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很有可能引发购房者与开发商间的争端和纠纷。除此之外,还包括开发公司将标的房屋抵押给其他第三方或者蓄意向购房者隐瞒预售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以及将预售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方或者刻意向购房者掩盖预售房屋已经出售的真相等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购房者的权益遭受损害。最后,如果开发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擅自更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等行为,同样可能使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在选购商品住房时,我们应当审慎挑选信誉良好的开发商,并且认真研读合同条款,以尽可能地规避潜在的风险。《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
    2024-08-01
    465人看过
  • 两层上下商铺合同怎么写
    甲方:乙方:丙方: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____店铺(面积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产权为丙,丙与甲签订了租凭合同,合同到期____月租为____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____)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第四条乙方在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
    2023-06-09
    110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 法院拍卖商铺只有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然而,如若房产开发商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与买受方签订了该类合同,应被判定为无效合约。但在此之前,如若房产开发商成功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4-05-04
    66人看过
  • 商铺隔层合法吗
    租赁登记
    一、商铺隔层合法吗怎样都不合法,消防方面,如果是隔层的话,本身都不合法了,更不可能通得过消防检查,那隐患就多了。(一)主要是涉嫌房屋安全问题,参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降低底层室内标高。3、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4、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5、法律、法规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取得《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实施:1、拆改房屋结构。2、增加夹层。3、其他可能影响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的行为。二、商铺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调查商铺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
    2023-06-05
    257人看过
  • 预售商铺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预售商铺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署商铺买卖协议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至关重要的议题:首先,必须在协议内清晰地注明公共分摊空间的具体面积。其次,必须对交房时间做出明确且适当的规定。签署商铺买卖协议之际,需严格规定交房的截止日期,并且在考虑到逾期交房情况发生之时,开发商不仅应该负责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金,还应该承担购房者因误期产生的租金损失。第三点,务必重视物业管理问题。最后,必须关注相邻权益以及商铺验收条件等方面的相关事宜。《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
    2024-07-09
    375人看过
  • 商铺预售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哪些
    (1)提供签约各方的全称以及相应的详细联系地址;对于属于法人机构的缔约方,必须由其特定的法律代表人签字同意以示认可。(2)需明确预售商品楼栋的精确地理位置及其具体编号。(3)详细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数量,同时需要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精确计量,并且要明确所指的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其他类型的面积。(4)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即每平方米的售价,同时需要注明单价与总价。(5)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付款方式及交房时间,包括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的实际交付日期。(6)明确预售商品房的实际用途,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7)明确预售商品房产权转移的具体方式以及相关期限。(8)明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9)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确定的其他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
    2024-05-17
    42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到手的合同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达成的一项约定,根据该约定,预售方应在约定日期之前将已完工建设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手中;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商品房。《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2024-05-10
    335人看过
  • 商铺无预售证就认购合法吗
    依法规定,未获预售许可证严禁对外开展销售行为,因此此前签订的认购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其定金必须予以返还。若双方协商无果,您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然而,如在诉讼过程中开发商成功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原有的协议将被视为有效。《关于审理商品房卖买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4-08-13
    108人看过
  • 预售商房合同增名办法是什么
    以下是详细操作步骤:首先,如若您所签署的初始合同尚未进行官方网络签约及备案手续的办理,只需在征得合同另一方的明确同意之后,双方共同重新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在其中添加相关条款并署名确认即可;其次,倘若您所签署的初始合同已顺利完成了官方网络签约及备案手续的办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得到合同另一方的明确同意,同时还需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撤销原有的备案登记记录。待该项撤销程序完成后,您方可与合同另一方共同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补充协议,并按照上述流程再次进行备案登记工作。《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5-09
    13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2.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3.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有: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
    2023-06-24
    98人看过
  • 买预售商品房签什么合同
    通常情况下,在您支付首付款项的同时,便会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所谓的“期房”,则是指那些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全面完工并达到可以交付使用程度的房屋。当出售商品房时,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以及购房者需共同协商并立即订立书面形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尽可能详细地列举以下主要内容:首先,要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具体居住地址;其次,需要对商品房的基本状况进行详尽描述;再次,对于商品房的销售方式也需要有明确规定;此外,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以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相关信息也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接着,还需要明确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以及具体的交付日期;然后,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承诺,以及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相关权益、责任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在合同中有明确说明;最后,对于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
    2024-05-16
    227人看过
  • 商铺预售能退定金吗
    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购房认购书或意向书时会约定交付一定的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一般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商铺预售合同能退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由于不可抗力和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无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的。以及双方就未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不适用定金条款,应当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
    2023-07-23
    396人看过
  •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需注意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
    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需注意什么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按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的缴款时间应注明。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屋的违约问题。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如果面积误差超过经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并追索利息损失。目前,如象上海等一些南方城市,甚至规定发展商售楼的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可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为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房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入住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
    2023-02-07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夹层融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夹层融资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形式。夹层融资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但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作出调整。而夹层融资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夹层就是在优先级和劣后级之间,再加入一层杠杆。最终的结果就是使得杠杆倍数平方了(显著
    • 商铺签了商品预售合同可以退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商铺的时候交了定金没有签订合同的,交易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购买者想退的,只能与出售人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如果不购买的,出售人可以不退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买了预售商铺, 没有签合同, 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根据你的表述你和开发商签订的是房屋买卖认购书,法律上界定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约定双方将来在条件成就时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根据你的表述,你已交付了首付,首付一般只占总房款的20到30%,尚不足总房款的60%,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尚不足以认定预约合同转化为正式的买卖合同,据你所讲开发商在两楼之间盖了门市房,如开发商原有的规划图纸未有此建筑,可以证明开发商违约,你可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返还首付款,双倍返还定
    • 办理商铺预售的合同纠纷找什么律师好?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2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