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4:02:47 342 人看过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

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

上海高院规定,可以对登记在共同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部分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北京高院规定,可以对登记在共同名下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可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整体,无需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单个财产逐一进行分割。可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不得超过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总额的一半。

3、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的

上海高院规定,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应当同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听证审查)。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执行机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一、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怎么调查对方的财产
    对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2023-04-16
    494人看过
  • 夫妻一方被执行另一方能办房贷吗
    一、夫妻一方被执行另一方能办房贷吗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另一方是不能购买房屋的,但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购买房屋的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
    2023-03-25
    121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被执行
    可以执行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
    2023-03-15
    124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一方婚前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一方婚前财产吗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不会执行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
    2023-03-21
    391人看过
  • 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另一方没证据怎么办
    1、当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濒临崩溃,不得不面临离婚的痛苦选择时,一些当事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财产,开始在对方不知情时,大量转移和隐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这里为善良的当事人提供一些方法防范这些风险。2、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对方利用。3、对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有清晰的记录,且都有可靠的证据或者收据资料。例如对方如有股票账户,你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4、注意收集购买各种大件家电或者不动产的发票和收据等。必要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记录,并请朋友作证。5、如发现家中家电或者其他用品被转移,可立即报警,这样在诉讼中可增强法官对该证据的采信度。6、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如有怀疑,应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名下(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
    2023-08-12
    396人看过
  • 夫妻离婚财产一方要求要转移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造假债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伪造虚假债务,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算转移财产吗?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行为,有可能算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转移财产,是可以对转移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转移财产是指采取赠与、抛弃、恶意低价转让等方式藏匿财产,以达到其非法占有不正当财产的行为。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
    2023-04-06
    267人看过
  • 罚金执行是否能执行夫妻财产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刑罚具有不可替代性,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特点,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只能执行犯罪分子自己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被判处罚金刑的犯罪分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法院执行。如果夫或者妻自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缴纳罚金,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如果是涉及罚款,比如扰乱法庭秩序所产生的罚款、行政处罚中的罚款,那么是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一、刑事案件罚款怎么处罚刑事案件判处的是罚金,而不是罚款,罚金一般是根据行为人的所犯罪名、犯罪情节予以处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二、罚金不交会怎么样我们知道,罚金是刑法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
    2023-03-06
    289人看过
  • 列举出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4、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5、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
    2023-04-05
    244人看过
  •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离婚时会少分吗,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取证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离婚时会少分吗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离婚时是会少分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取证转移财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取证:一找到他常用的银行卡申请法院调取银行卡的银行流水,然后根据银行流水每笔钱去向进行调查,发展线索。二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三可以通过调解写保证书方式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
    2023-04-10
    380人看过
  • 离婚时一方一方的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因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而可以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等。一方出轨会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有一方出轨的,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另一方。那么,什么是过错方,哪些情况属于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8-08
    494人看过
  •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是否违法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并不违法,根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一、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
    2023-06-23
    472人看过
  • 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判决书中若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追加或不追加。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则债务的性质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虽然法律规定对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确定的主体以外的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主体,但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事实和理由外,一般不得随意追加,以避免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涉及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执行,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须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所以,当债务是被执行人个人债务时,不应当将被执行人的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也不能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一、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违法
    2023-06-29
    269人看过
  • 夫妻财产归一方公证如何进行?
    (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
    2023-06-26
    352人看过
  • 怎么分配夫妻一方的死亡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约定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分割。如有遗嘱,可按遗嘱执行,无遗嘱,按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平均分配。因此,作为死者的父母,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除以这些同位继承人的数量。父母和孩子有相互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的存在不会受到父母离婚后重组新家庭的影响。一、丈夫死后房子应该归谁丈夫死后房子的归属,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该房产如是是夫妻共同财产,需在分出妻子的财产后,剩余一半作为遗产分配,如果没有留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由妻子、父母、子女等份继承。二、再婚丧偶后婚前财产如何继承呢夫妻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分割,需跟进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一方死亡后,配偶
    2023-06-24
    42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离婚后财产不执行怎么办,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5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
    • 夫妻房产夫妻一方可以执行另一方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要执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房屋,房屋变为个人财产或者债务人取得相应价款后才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
    • 离婚后可否执行夫妻一方的财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
    • 夫妻私下执行婚前财产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一般是不可以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
    • 执行夫妻一人财产是否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5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是诉讼阶段处理的问题,执行阶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申请。 2、如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有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法院只能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予以处分。综上,法院执行中以判决书上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