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伤保险政策待遇政策问答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00:23:01 370 人看过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致残或死亡,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亲属根据法律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所以个人身份不可以参保。各类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列》的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三、我们参加工伤保险后,都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职工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目前,我市执行标准为:市内每天15元、市外每天21元。

(4)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目前,我市执行标准为:交通费报销一次往返;院外等待期不超过5天,期间每天住宿费150元。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四、我在单位受伤,被鉴定伤残职工,都享受哪些待遇?

答:1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7个月,伤残津贴90%;

2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5个月,伤残津贴85%;

3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3个月,伤残津贴80%;

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做岗位,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发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助为21个月,伤残津贴75%;

5级:按照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个月。

6级:按照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0个月。

7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

8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9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

10级: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

五、我是4级工伤伤残人员,护理费怎么给发?

答:根据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护理等级,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计发护理费,标准为;部分护理依赖30%,大部分护理依赖40%,全部护理依赖50%.

六、我单位职工被认证工亡了,都能享受哪些待遇?孩子有抚养金吗?

答:(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列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供养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七、安装的辅助器具(如假肢)费用能报销吗,?

答:工伤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盒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

八、我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于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伤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九、我单位有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都可以报销?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处理。

十、我单位去报销工伤保险,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

答:工伤职工治疗终结或治愈后,由用人单位持工伤认定决定书、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处方、住院日清单、住院病人费用汇总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和有效收费凭证等材料,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医疗费用。

十一、我单位未能按时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工伤能报销待遇吗?

答: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的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视为欠缴工伤保险费。欠费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欠费的保险费后,支付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费。

工伤保险的法律政策有哪些

1.目的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缴费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政策有哪些?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规定,如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将能够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该单位承担。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规定,如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将能够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该单位承担。 工伤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
    2023-08-30
    430人看过
  • 兰州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相关政策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凡属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工伤保险基金。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施行的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以及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及其他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资金共同构成工伤保险基金。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工伤保险行业费力率的基准工伤保险费率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缴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费率之积。工伤(亡)认定申程序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2022-04-28
    468人看过
  • 退休工资待遇有哪些新政策
    一、退休金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二、退休工资待遇有哪些新政策职工退休工资新规定:国企职工退休工资最新标准一览。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2023-05-30
    68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云南省出新政策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6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1至6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1至4级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2023-07-02
    340人看过
  • 2023年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一、社会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是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不同?答:①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②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③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④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
    2023-05-08
    257人看过
  • 河南省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社保待遇享受新政策
    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出台省直统筹单位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社保待遇享受新政策。新政适用于2003年12月31日之前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未办理过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简称为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政策规定,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在新政施行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新政施行后可办理退休手续,并自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改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老工伤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此外,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其正在享受的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待遇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在新政施行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今后,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2023-06-05
    123人看过
  • 退休职工工伤待遇认证的政策有哪些?
    退休职工工伤待遇认证的政策有: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七至十级工伤残的,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023-03-12
    395人看过
  • 陕西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解读
    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指导意见陕人社发〔2015〕2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近三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范围和对象201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二、调整标准和原则(一)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21
    2023-04-22
    449人看过
  • 工伤待遇证有哪些优惠政策都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二、1-4级工伤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1-4级工伤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单位不与受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按月向受伤员工支付伤残津贴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有单位补足差额。4、伤残津贴发放至年满六十周岁,六十周岁后受伤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上述本人工资是指受伤之前往前推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5-6级工伤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2023-06-23
    316人看过
  • 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哪些待遇政策
    一、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哪些待遇政策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3-11-02
    220人看过
  •  城市医保政策问答
    城镇居民医保是一种覆盖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政府也提供资助,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在城市居住的居民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医保报销是指在
    2023-12-01
    99人看过
  • 脱贫户的待遇政策有哪些?
    国家精准扶贫主要扶持农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于此类贫困户,国家政府会给予房屋改造,国家助学金等政策的精准扶贫。对于扶贫成功,脱贫的贫穷户,依然可以享受国家一系列扶贫政策。在脱贫的基础上,过上更好的生活。对于在上高中的学生免除高中学杂费,并且每学期都会发放助学金。就业扶贫方面,国家免费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我是贫困户的医疗保险怎么交贫困户的医疗保险费用将由由县(区)扶贫开发部门认定全额资助参保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医疗保障扶贫相关政策规定由财政部门按一档(低挡)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含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不同地区的贫困户,各地政府实施的医疗保险缴费情况不一样的,有的是全部免交,有的地区需要自己交一部分,具体详情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扶贫开发部门人员。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有: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有劳动能力,但
    2023-06-30
    273人看过
  • 工伤医疗待遇的相关政策有哪些变化?
    工伤医疗待遇有:1、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3、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4、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按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什么是工伤医疗待遇?它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是工伤医疗待遇?它包括哪些内容?答: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
    2023-07-07
    298人看过
  • 巴彦淖尔工伤保险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1、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2)了解单位和本人的参保情况。将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公示,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参保知情权。(3)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单位工会等。(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5)检举控告,包括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检举控告。(6)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险争议。根据争议性质的不同,职工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或者仲裁与民事诉讼,解决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获得保障。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哪些措施以履行救治义务工伤救治是工伤保险
    2023-05-2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员工政策性待遇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目前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参保缴费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
    •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认证有哪些政策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8
      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真的发生了意外时,我们应该怎么做?那么申请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认证都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以及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 工伤待遇证有哪些优惠政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
    • 工伤职工待遇政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职工待遇政策: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 退休职工工伤待遇认证的政策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7
      退休职工工伤待遇认证的政策有: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七至十级工伤残的,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