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1:27:43 135 人看过

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于修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05年1月2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季允石二○○五年二月三日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三条改为第六条,并删除“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的字样。

二、第六条改为第七条,并修改为:“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对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逐步实行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政策。”

四、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并修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7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同时废止。”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失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期限为连续工作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的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九个月。

第七条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失业保险金百分之十的医疗补助金;患重病(不含因违法行为致伤、致残的)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补助标准为医疗费用的百分之八十,但累计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百分之二百。

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参加一次职业培训或者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可以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指导和三次职业介绍服务。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凭其营业执照,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二条招用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第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正当理由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绍的工作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建立省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金的比例为设区的市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百分之十。

省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由设区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年度预算,按季编制使用计划,经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由设区的市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使用计划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

职业培训补贴的支出额不得超过当年失业保险费收缴总额的百分之十五;职业介绍补贴的支出额不得超过当年失业保险费收缴总额的百分之五。

第十六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对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逐步实行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政策。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7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九条有什么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及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用于办公的,是指办公室(楼)、公用仓库、车库、职工食堂等直接用于办公或者直接为办公服务的土地、房屋。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图书馆、操场、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校内实习场地等直接为教学服务的土地、房屋。用于医疗的,是指门诊、病房等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试验场所、库房等直接为科研服务的土地、房屋。用于军事设施的,是指地上和地下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免征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2023-02-19
    482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发布文号:冀建办法[2002]6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执法单位更好地适用《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一法规两规章),根据有关新法培训制度要求,省建设厅决定举办一法规两规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各市建设局按照预通知(冀建办法[2002]62号)确定的人员。请各市建设局按已上报的参训人数通知市、县有关参训人员。二、培训内容一法规两规章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及适用。三、时间:2002年5月30日报到,5月31日~6月1日培训两天。四、地点:石家庄市军兴饭店(地址:正定大街64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01、31、37路,到干休所站下车。)五、培训
    2023-06-07
    378人看过
  • 河北省一次性失业保险和就业补贴政策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多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
    2023-07-11
    284人看过
  • 河北省大学生失业保险金相关规定
    1领补助金先进行失业登记《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生源地为河北省户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依据该办法,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2、失业补助金最长领6个月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等证明材料。经办机构自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
    2023-03-29
    348人看过
  • 河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发布日期:1995-11-3执行日期:1995-11-3第一条为加强本省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长、县(市、区)长领导下,对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以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四条对本省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有利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及下级财政收支的管理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有效地行使预算管理职权。完善国家预算管理体系的监督制
    2023-06-07
    249人看过
  • (3) 河北省实施技能补贴计划
    高技能人才对新创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50万元支持,对新评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获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支持。苏州市姑苏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条件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且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社会组织等参保人员都不符合条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
    2023-08-08
    132人看过
  • 河北省如何查询社保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领取社保失业金的失业证明怎么写辞退证明兹有我公司员工某某,性别某某,身份证号为某某,原任本单位职务为某某。因某某原因,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与行政部门协商一致,已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办理完辞退手续,结清各项费用及薪资。与我单位解除一切劳动关系。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自由择业。我单位愿意承担本证明内容不实的法律责任。特此证明某某公司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3-07-12
    340人看过
  • 河北省小微企业将实名制加入工伤保险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参照上文执行。小型矿山按季节确定参保人员我省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缴费办法,执行《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0号令,以下简称10号令)的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可以按照10号令的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缴费标准为: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确定参保的“实名制”人员;小型矿山企业可按生产的不同季节,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小型服务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营业面积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对于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其他小微企业,首先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并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不低于6
    2023-05-30
    482人看过
  •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城乡绿化工作。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工作。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城市
    2023-06-10
    153人看过
  • 河北省张家口市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近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这次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较原标准分别上调3.2%—15.4%,增加额为10-40元,与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基本相当。失业人员所在地区及累计缴费时间等因素决定本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高低;计发基数为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比例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分别为60%—75%;这次调标增加了失业人员冬季取暖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的20%,增发时间同当地取暖期,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这一政策可使失业人员每月增加53元—87元的补贴。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等保险待遇同步调整,调整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再补发差额部分。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的激励约
    2023-06-09
    375人看过
  • 河北省养老保险怎么转到河北
    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从河南转移到河北的,需要劳动者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2、具体的时间规定:(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2023-02-04
    183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分别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印章,注
    2023-04-29
    171人看过
  • 河北省航道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案附:修正本
    一、删除第三条和第十七条中的“(地区行政公署)”字样,并将“市”修改为“设区的市”。二、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费,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补设标志,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费,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或者拆除专用标志,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费,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碍航物体,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费,承担全部清除费用,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补办审批手续,限期清除碍航物体,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费,并处以
    2023-06-08
    473人看过
  • 河北省河北省工业拆迁赔偿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一、民事诉讼不应诉会怎么判?1、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2、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可能或导致败诉。二、缺席判决一般会判离吗会的,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经法庭两次传唤,原告除非有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同时被告也等同于放弃了质证、辩论的权利,有更多不利影响。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
    2023-02-23
    47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住房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业务办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物价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的;(二)未按规定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的;(三)擅自变更住房保障方式、住房保障面积标
    • 河北省实施工伤保险第35条新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6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0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