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03:26 86 人看过

(一)甲乙双方签名或单位公章;

(二)应注明土地的位置、面积、作什么用;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五)有效合同的份数;

(六)生效条件;

(七)其它附加条款。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规定条件的;

(二)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的转让;

(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改变用途和使用条件等需转让,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同意的;

(四)法院判决和仲裁委裁定需拍卖变现用于偿还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五)实现土地抵押权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的;

(六)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入市交易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知识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转让吗?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2023-05-05
    423人看过
  • 土地转让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土地使用权类型的转让方式包括:1、买卖,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还债是买卖的特殊形式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利4、作价入股;5、合建;6、赠予;7、继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再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流程有哪些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
    2023-08-07
    178人看过
  •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哪些
    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主管部门与用地者双方协商议价的方式。一、土地证的土地出让金是由谁付?有谁知道吗?土地出让金,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也就是卖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二、国有土地二次转让相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
    2023-03-24
    4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正文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正文通常包含以下内容(一)转让标的;(二)转让期限;(三)转让费;(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七)违约责任;(八)争议条款;(九)生效条件;(十)其他条款。二、农村土地新规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或者用其他方式流转给他人,收取租金、股权分红等收益。第三百四十条又明确了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地性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必须签订流转合同;流转最好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遇到纠纷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
    2023-06-09
    9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3、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4、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5、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6、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
    2023-02-27
    55人看过
  • 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书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第四百六十四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第八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
    2023-08-08
    4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定义的相关内容是?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⑥转让期限;⑦转让金数额及支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转让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合伙协议书该怎么写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2023-07-19
    103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手续
    转让审批程序:受理——审核——报批需提供材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阐述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申请要转让、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6、受让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国土分局、所实地踏看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7、转让、受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9、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0、转让方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原流转合同复印件;11、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12、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1
    2023-05-04
    402人看过
  • 土地使权出让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内容?
    出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出让和受让的当事人双方;(二)出让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和面积;(三)出让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四)出让年限;(五)出让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六)拆除出让地块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责任、费用承担和完成期限;(七)与出让地块相关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和费用承担的责任;(八)出让地块的交付期限;(九)项目建设的开工和完成期限;(十)当事人双方在出让年限届满时的权利和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三)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让合同应当附有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的出让地块的各项规划要求和附图。出让合同应当参照使用标准格式。出让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制订。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
    2023-06-23
    1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转让协议被判无效
    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告原告史某华与被告张某先所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属无效合同,同时判令被告张某先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史某华人民币10万元整。2000年10月,安徽省明光市居民张某先、牛忠义夫妇计划筹建义先废塑料加工厂,并以义先废塑料加工厂的名义与该市原明东乡人民政府签订征地协议,征得位于该市明涧路南侧、蔡安路西,面积1913平方米的土地一块,且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城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年12月17日,该市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为该宗土地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使用者为义先废塑料加工厂。2008年10月17日,张某先以其个人名义与史某华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将义先废塑料加工厂征用的土地及相关设施以44万价格整体转让给史某华,同时约定了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2008年11月7日史某华按约向张某先给付预付款项10万元
    2023-04-22
    28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有明确流转范围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内涵,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包括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仅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两种观点的矛盾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包括初次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存量与增量的问题。所谓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初次分离。目前这种分离在“土地财政”以及片面追求政绩观的影响下,其结果通常是建设用地供给总量的增加,而不是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率的提高。这种新增建设用地增加迅猛而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挖潜不明显的结果显然不是我们的目标诉求。而“再次流转”则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对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新分配,其结果是使目前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并不会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也就是说,“首次流转”极易造成土地供给失控和耕地的减少,而“再次流转”则明显比较
    2023-03-22
    304人看过
  • 能否实现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不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买家)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土地转让合同中也应该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避免以后因此产生纠纷:《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2023-07-06
    1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不一样
    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特质的不同,使二者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差异。区别一:构成要件不同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均不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即公司法人或自然人,而不是股东。因此构成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即在原来合法使用基础上的再次转移;二是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存在于两个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即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在同一时点同时存在。在这种方式下,转让双方直接以合同方式约定土地使用权买断性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后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虚拟资本,即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的出资额,更不是其曾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公司某项现实财产。股权转让主体是拥有公司股权的
    2023-05-05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私转让吗, 可以私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否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此案件不仅是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转让集体土地、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第八十
    • 可以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7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
    • 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5
      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方式可以自行约定,主要有买卖、赠与、交换。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
    • 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交易方式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本法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及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将集体土地交由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对照上述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来信提到的情况无论从内容要件还是从形式要件分析,均符合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构成条件,因此村委会的行为是出租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