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是应急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一、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有哪些重要作用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哪些部门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和补偿的顺利进行。
三、安全生产中对重大危险源有什么规定
安全生产中对重大危险源的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分为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生产单元按照切断阀来判断,储存单元是根据防火堤来判断分类。
控制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不仅仅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而且是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限制到最低程度,或者说能够控制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这些物质。由于工业生产的复杂性,特别是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针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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