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0 11:33:38 53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不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包括: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不属于以下国家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已经公开的文件、资料。

2. 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新闻报道等。

3. 已经公开披露的科学技术成果、文化创意作品等。

4. 已经公开披露的国际秘密、外交秘密等。

因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包括已经公开的文件、资料,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新闻报道等,已经公开披露的科学技术成果、文化创意作品等,以及已经公开披露的国际秘密、外交秘密等。

以上内容是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已公开的文件、资料,已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新闻报道等,已公开披露的科学技术成果、文化创意作品等,以及已公开披露的国际秘密、外交秘密等均不属于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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