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条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43:17 474 人看过

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1、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2、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3、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4、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什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处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然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2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20吨以上50吨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50吨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20吨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然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20吨以上5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50吨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人,燃气管理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且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可以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对于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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