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07:16:05 419 人看过

一、不予受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面对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后决定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并非无计可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完整性和公正性,为申请人提供了法律救济的渠道。

二、哪些情况下可提出行政复议?

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形多种多样,主要涵盖了行政机关作出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对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财产等;

3.对行政机关关于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满的;

4.对行政机关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确认的决定有异议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或农业承包合同权益的;

6.对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等行为感到不满的;

7.符合法定条件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相关证书或审批事项的;

8.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财产、受教育权利等法定职责的;

9.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等费用的;

10.以及其他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

这些情形均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了对抗不当行政行为的法律武器。

三、行政复议的流程和时限规定

行政复议的流程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1.申请人需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决定受理,则进入复议审理阶段;

3.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复议决定。

关于时限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应在五日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对于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情况,申请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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