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的解散即合营企业的终止。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2条,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一)合营期限届满;(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六)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在第(二)、(三)、(四)、(五)、(六)项情况发生,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在第(三)项情况下,由履行合同的一方提出申请,报审批机构批准。
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止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在具体操作上,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组成清算委员会。根据《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审批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此外,《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9条规定,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清算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企业权力机构任命。经企业权力机构同意,清算委员会可以聘请工作人员办理清算的具体事务。
其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5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和应诉。
再次,根据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7、108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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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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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前的资产如何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8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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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如何解散合伙企业?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合伙期限届满或者是解散事由出现,等都可以成为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企业解散之后,就应该对企业进行财产的清算,也就是对于剩余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一般先还债,还完债之后分配给合伙人。 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是出现解散事由以后15天之内确定清算人,没确定清算人的就要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确定清算人之后,将合伙企业解散的决定通知债权人,依法偿还债务清算结束以后编制清算报告,并且把清算报告送给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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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企业清算人如何确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合伙企业解散如何确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事务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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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损失如何赔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91、对于合伙企业的解散,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来判断李某是否有单方面决定解散的权利。如李某有这方面的权利可以解散,并进行清算。 2、对于损失,原则上应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和处理。如没有约定,一般按股份比例或分配比例进行承担。就本案而言,应按二八比例承担。 3、对于损失,除了上诉二八原则承担外,如果造成损失李某有重大过错,对企业造成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吴某可以就自己的损失,请求李某根据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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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工伤期间工资如何计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51.员工在认定工伤并且鉴定好伤残等级以后,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则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