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20:21 97 人看过

一、破产清算中的共益债务有哪些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企业破产清算制度

本文关键词:企业破产制度,破产清算会计,中国,理论与实践并重,市场经济体制,企业破产法,增强活力,优胜劣汰,市场竞争,社会主义,经济效益,机制建立,合理配置,法的实施,资源,缺陷,论文,基础,方法,颁布

破产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建立的基础.破产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竞争,促进企业增强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这一点已为很多人所认识.虽然中国在1988年已颁布生效了《企业破产法(试行)》但该法的实施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中有不少问题和难点,而该法本身也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同样,虽然中国会计界对破产清算会计的理论和方法作了不少探讨,但破产清算会计在中国也刚起步.该论文理论与实践并重,对完善中国的破产制度及破产清算会计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三、破产与清算的区别

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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