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仲裁财产保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24:39 497 人看过

我国的《仲裁法》中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仲裁的财产保全,是指经济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者标的物为容易腐烂和容易变质的情况,经当事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交给有关的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种强制措施。经济纠纷的最后解决大都会涉及到财产的给付。如果有关的财产发生转移、消耗、毁损、灭失等情况,财产的给付就不能实现,当事人通过仲裁想实现的请求也就落空了。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财产进行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使裁决能得到执行,所以财产保全也是对仲裁的一种司法保护制度,它便于仲裁程序的进行,维护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仲裁的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一般是被执行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实施某种行为或发生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将所占有的财产准备转移、隐匿或毁损,致使仲裁委的裁决不能得到执行。在有些仲裁案件中,争议所涉及的财产容易变质或损坏,因此很有必要及时地对财产折价变卖或处理,使财产的价款得到保存以便于将来仲裁裁决的执行。所以财产保全的申请一般只有在涉及给付内容的仲裁程序中才能提出。

财产保全的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具有司法强制力,而仲裁是一种居中公断的性质,仲裁委本身不具有直接实行财产保全的职能。因此,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后,仲裁委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由于财产保全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对不属于争议范围的财产申请保全措施,法院也不会对不属于涉及合同争议范围的财产进行保全。

另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担保,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美国仲裁协会发展简述
    美国仲裁的发祥地是纽约,早在1768年美国纽约商会就创立了仲裁庭,替代传统的司法诉讼,为美国商界所接受。美国仲裁的发展也是与这个大都市密切相关。1920年纽约市颁布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成文法(民事诉讼法第84条1448款——1469款)。1925年联邦政府颁布了美国仲裁法。在此基础上,美国仲裁协会社团和美国仲裁基金会于1926年在纽约合并成立了美国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成立的宗旨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的解决争议()办法、培训仲裁员、参与社会选举工作。近70年来,美国仲裁协会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已由纽约市的总会发展到遍布全国各地具有35个分支、5万多名调解员和仲裁员、年办案量达6万件、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仲裁机构。美国仲裁协会的发展有几个重要特点值得研究和借鉴。一,强调为公众服务的方针,提供优质服务美国仲裁协会把仲裁作为一项公众服务业务。协会本身是一个非赢利机构,资本主要来源靠会员资助。
    2023-06-06
    181人看过
  • 简述我国海事仲裁范围
    我国海事仲裁范围依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为以仲裁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过程中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具体为:(1)关于船舶碰撞或者损坏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所发生的争议;(2)关于船舶求助以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3)关于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代理、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解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运输业务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4)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5)关于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涉外船员劳务合同、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所引起的争议;(6)对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
    2023-06-06
    299人看过
  • 简述仲裁的四项基本原则
    仲裁的四项原则是:1、公平合理原则: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状及各方的争议所在等;2、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依法享有独立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3、一次裁决原则:即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申请复议;4、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3-10-27
    22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简述申请请求书
    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事项的写法是:1、写明请求确认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写明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写明请求支付期间的工资;4、写明请求支付期间周六日加班费;5、写明请求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专利申请请求书范文的主要项目有哪些?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
    2023-08-12
    481人看过
  • 简述重新仲裁的客观范围
    由于重新仲裁是附属于裁决撤销程序的一个制度,重新仲裁的事项范围也必然与可申请撤销裁决的事项范围紧密相关,从逻辑上说,重新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以裁决撤销程序的适用范围为前提的。重新仲裁熓侵阜ㄔ涸谑芾砹说笔氯顺废仲裁裁决的申请以后,认为仲裁裁决虽然具有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但可以通过仲裁庭重新进行仲裁加以纠正的,则裁定中止撤销程序,并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法院再裁定恢复撤销程序。这其中对重新仲裁的客观范围有三方面限定:1、可进行重新仲裁的裁决必须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从各国立法来看,重新仲裁都是附属于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一司法审查制度的。2、仲裁裁决的错误是仲裁庭可以通过重新仲裁加以纠正的错误。3、法院认为可以进行重新仲裁,即法院的司法审查过程。重新仲裁制度是仲裁裁决的救济制度,为仲裁庭提供了更正其自身的错误和裁决瑕疵的机会,减少裁决被撤销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原定以
    2023-06-06
    439人看过
  • 简单叙述仲裁范围有哪些
    1993年12月,A、B两公司通过口头协议,开始购销交易,A公司向B公司提供了价值90万元的货物。1994年1月23日,两公司又签订一份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货,B公司验收后付款;若双方发生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994年1月28日,A公司依合同约定向B公司提供了价值35万元的货物。B公司一直持续付款直至1999年2月,共计支付50万元货款,仍欠75万元货款。2000年3月,A公司以B公司拖延货款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B公司立即给付货款75万元。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B公司的律师提出A公司的请求不成立并做出如下答辩:首先,两公司在1994年1月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中虽约定了仲裁条款,但对1993年12月的90万元货款并未达成仲裁协议,因此其并不在仲裁范围之内,A公司不能以仲裁方式解决。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己经支付
    2023-04-29
    75人看过
  • 简述税收保全制度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①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
    2023-06-07
    321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保全?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且财产保全申请只能在提出仲裁申请时或者受理仲裁申请后至仲裁裁决作出前提出。(2)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2023-04-30
    182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涉外仲裁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立案庭号)字第号申请人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____与____仲裁一案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请求对____所属____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的申请提交本院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依照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_附: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文书名称3.文书编号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1..案件来源。表述为: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受理________与________仲裁一案
    2023-06-06
    344人看过
  • 简述中国常设涉外仲裁机构
    《仲裁法》该法第66条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第67条还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请仲裁员。上述规定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第66条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这是否意味着涉外仲裁委员会也可以由其他组织设立?对这个问题,现存在不同的解释。二是涉外仲裁委员会不同于国内仲裁机构的一点是前者可以聘请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涉外钟裁机构: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二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两者现都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最初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晚仲裁委员会,是根据195
    2023-06-06
    267人看过
  • 仲裁裁决后财产保全还能申请吗
    是可以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仲裁裁决的执行期限是多久?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同法律中的上诉期限一样,是民事
    2023-02-26
    103人看过
  • 简述仲裁制度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一)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国际贸易当中的交易对象与知识产权有着越来越多的关系,在许多跨国界交易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主要的客体。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服装、纺织品、钢铁等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及其他初级产品贸易所占的比例持续下降;工业制品贸易中知识密集型、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其他要素服务项目。我国虽然不是一个高新技术进出口大国,但是近年来高新技术进出口发展的很快。据我国海关统计,200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近900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44%,其中出口370亿美元,比上年度增长50%,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5%。如同其他形式的贸易活动一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也会产生纠纷。防范与解决这样的纠纷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职责。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与解决其他各种商事纠纷一样,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形式,用仲裁方式
    2023-06-12
    229人看过
  • 简述新保险法与财产保险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与此同时也给保险公司财产险理赔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保险公司为适应法律的变化,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也应及时作出调整。笔者重点就此次修订的变化择要予以说明。一、完善了有利解释原则原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新保险法则在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新法修订考虑了首先适用通常解释,是对
    2022-04-17
    312人看过
  • 财产保全期限简介
    财产保全期限是指诉讼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如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难以弥补其合法权益收到的损害的,可以在诉讼、仲裁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执行财产保全的期限即财产保全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期限中冻结存款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为最多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最多为三年。离婚车辆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2、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其中车辆无期限限制。相关法律知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
    2023-07-02
    38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的财产保全,是指经济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者标的物为容易腐烂和容易变质的情况,经当事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 更多>

    #仲裁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简述财产保全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财产保全申请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的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被保全财产的信息或具体线索。
    •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仲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财产保全申请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的函;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复印件、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1)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机动车牌号、车辆管理机关; (2)财产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地产处所及权利人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
    • 简述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7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后,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基层调委会、司法所等组织、部门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该调解书的效力,然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 劳动仲裁保全财产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就法院劳动仲裁财产保全这个问题做出以下解释: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劳动者只有在进入诉讼阶段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均没有法律依据。 但在我国其他一些地方,如青岛市,已经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阶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根据《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
    • 仲裁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仲裁中一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条件是:1、申请人、被申请人系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2、存在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4、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5、属于受案法院管辖;6、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如下: 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