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就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9:12:52 489 人看过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

(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

(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

(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zd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

仲裁协议的形式

第一种仲裁协议是在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之前就已经订立的,一般情况下是作为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形式出现。

第二种仲裁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出现争议之后才订立的,这种情况是双方将已经发生的相关争议事项以协议的提交给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上两种方式虽然形式不同,但是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应。

仲裁协议的作用

第一:仲裁协议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只能以仲裁的方式而不得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第一:仲裁协议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只能以仲裁的方式而不得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第二:仲裁协议对相关仲裁案件有管辖权,同时相对排除了法院对于有关仲裁案件的管辖权。这个是仲裁协议的核心作用。举个例子,如果双方当事人违背了仲裁协议的规定内容,去向法院起诉,另外一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的相关要求及案件的专属管辖要求要求法院不受理案件,同时可以把案件退交给仲裁庭进行仲裁解决。所以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预想到如果发生争议两方都不想去法院上诉,那么就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仲裁条款内容,那么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进行解决。

第三:仲裁协议申明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相关的案件具有管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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