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0:30:30 458 人看过

1、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2、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3、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4、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一、刑事辩护的技巧是什么?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例如,湛江走私受贿案中市委书记陈受贿110万元,茂名海关关长杨中受贿180万元,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法院考虑他们积极退赃,两人都被判了死缓,让陈和杨中“捡回一条命”。又如,陈之子陈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本该判处死刑,但法院以其“案发后投案自首并坦白交代罪行”为由,轻判其死缓,留其一命。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湛江走私案中,副市长杨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本该判死刑,法院考虑其“并非走私货主”,乃轻判其死缓。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我们评价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将主犯分成“严重的主犯”、“一般的主犯”、“次要的主犯”等三种情形,量刑拉开了档次。其他案件对从犯按排名顺序拉开量刑档次,也不在少数,实际上是将从犯分成了“严重的从犯”“一般的从犯”“次要的从犯”等多种情形。这也是刑事案件中,为何常出现主犯之间量刑不同、从犯之间量刑也不同的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找辩护律师辩护流程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吗
    根据找辩护律师辩护流程的规定,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一、刑事辩护的技巧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例如,湛江走私受贿案中市委书记陈同庆受贿110万元,茂名海关关长杨洪中受贿180万元,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法
    2023-02-18
    436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怎样提出缓刑建议
    一、研究被告人面临的刑罚情况被告人面临的刑罚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一。适用缓刑的是轻罪案件,在刑罚种类和刑期上就体现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告人面对的刑罚高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则不存在适用缓刑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刑事辩护律师在提出缓刑建议之前,必须认真研究被告人将面临的刑种和刑期。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和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分析被告人将面临的刑罚情况。只有被告人面临的刑罚可能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提出缓刑建议。二、研究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情节较轻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二。缓刑采用的是社区矫正,适用于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犯罪人,犯罪情节则是判断被告人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的重要依据,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审慎研究犯罪情节,比如是否预谋、犯罪动机、犯罪目的、作案手段、犯罪对象、等等,只有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才可能适用缓刑。
    2023-06-01
    397人看过
  • 刑事速裁程序律师的有效辩护怎么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这是针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适用速裁程序的规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速裁程序有其适用条件,第一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案件;第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这两个基本要件必须具备。如果被告人拒不认罪认罚或者做无罪辩护的,则不应当适用速裁程序,如果已经确定适用速裁程序的,则应当变更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速裁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其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同样,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速裁程序审理会不会影响审理的公平公正。速裁程序的适用不会排除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包括认
    2023-04-19
    283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与刑事律师的职能区别是什么?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什么(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二)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三)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四)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初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通过出示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五)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监控。(六)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文书和案卷。(七)受
    2023-07-18
    265人看过
  • 刑事辩护人的责任,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是什么
    刑事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1、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办理取保候审。2、审查起诉阶段:除上述侦查阶段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3、审判阶段:除上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包括被告人口供,其他证据材料。出席法庭审理,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是什么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二、
    2023-06-01
    300人看过
  •  辩护律师不足的刑事案件
    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这些条件包括:被告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被告人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被告人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被告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2.被告人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3.被告人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5.被告人具有外国国籍;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 经 济
    2023-09-07
    443人看过
  • 刑事代理的律师能辩护吗
    一、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是什么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刑事代理是指刑事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二、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都非刑事诉讼主体
    2023-03-02
    120人看过
  •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刑事辩护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如下:刑事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并签发准许调查书。第四十四条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第四十五条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
    2023-02-28
    495人看过
  •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程序:1、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或者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等。2、调查取证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由律师事务所留存。二、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基本程序:1、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必须向被调查人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并由二人以上进行。其中可以包括其他律师事务所共同办理本案的律师。2、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可以在征得被调查人同意后进行全程录音、录像。3、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应当制作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见证人或基层组织、单位、司法机关代表人等相关参与人员签名。4、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最好有见证人在场,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调查取证的见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
    2023-03-31
    262人看过
  • 贩毒死刑辩护律师的权利有怎样的?
    一、贩毒死刑辩护律师的权利有怎样的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
    2023-04-20
    439人看过
  • 死刑辩护律师怎样为死刑案件进行辩护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
    2023-06-04
    51人看过
  • 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困惑
    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经常会在实践中面临一些从策略到技巧等方面的疑问。大致说来,除了个别的腐败派律师,好的辩护在现实中越来越呈现出两种逐渐清晰的派别,那就是技术派和艺术派。艺术派与技术派的概念,最早由媒体人沈亚川先生于2008年提出。当时他有感于一些律师的辩护方式颇似行为艺术,每一步操作都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传播,媒体则紧紧跟随,甚至亦步亦趋。他们试图给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从而帮助赢得案件的最终胜诉或者得到其他较好结果。这一类风格被归为艺术派。另外一些知名律师的辩护,则多注重在技术和细节方面提出质疑,将辩护主要看成是一种阳春白雪的职业。他们会在法庭上喋喋不休地讨论证据、事实,熟练地使用晦涩的术语解释简单的问题,不擅长甚至不屑于向媒体解释,不愿意变成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一类风格则是典型的技术派。随着办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我却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司法环境的影响致使两种辩护方式都有走入困境的趋势,尤
    2023-04-22
    296人看过
  • 关于律师刑事辩护的规定
    1、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2、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3、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4、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一、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023-03-07
    333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的律师与辩护代理的职责差异
    刑事辩护代理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产生背景、执业范围、法律依据、工作职责、诉讼地位、适用范围、诉讼任务、权限范围和权利内容等。其中,刑事辩护人的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的参加诉讼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刑事辩护代理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以下几点:1.它们的产生背景不同。2.执业范围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工作职责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3、适用范围不同。4、诉讼任务不同。5、权限范围不同。6、权利内容不同。7、活动名义不同。 差 异 一 : 产 生 背 景差异一:产生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知识产权保护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对于鼓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
    2023-09-08
    6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辩护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辩护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第一、接受委托或指定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第二、审查管辖辩护律师收案后应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应由其他法院管辖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移送。第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或受指定后,应当及时向受理的法院递交委托或指定手续。委托手续包括被告人或其亲友签署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指定手续包括指
    • 刑事辩护代理的审判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辩护代理的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刑事辩护代理的审判流程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
    • 刑事刑事辩护律师该如何办?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4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能独立于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
    • 如果请了刑事辩护律师,请问刑事案件的一般流程和基本过程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好一般流程是: ①、您可以多打电话多咨询,然后有选择地与“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辩律师”预约、到律师事务所“面对面”咨询,借以用耳朵、眼睛、头脑去了解刑辩律师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③、签订委托合同、交付律师费用后,由委托人签授权委托书,复印委托人身份证。 ④、刑事辩护律师逐步开展辩护工作。
    • 刑事案件辩护是怎样一种流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31
      在进行刑事辩护时需要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到场人员以及针对犯罪事实进行相应的辩护。当犯罪嫌疑人被国家公诉期间提起诉讼请求后也是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在进行辩护时可以委托他人或者自行进行辩护的,在辩护时也是不得出现任何伪造和虚构证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