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24:58 91 人看过

在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引起双方争议的问题是:摄影作品的作者应该如何认定。因为摄影作品的特殊性,这一问题总会引起许许多多的不同意见。

认定摄影作品的作者,首先要了解著作权是如何产生的。关于著作权的产生,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实行注册登记的原则,即作者创作的作品必须实行注册登记。登记是获得著作权的先决条件。有的国家实行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的原则,如果作品未出版或出版后没有加注标记,就不享有著作权。还有的国家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起,便产生著作权并获得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作品本身也不需要载有任何标记。我国就是采用这种著作权保护方法的,它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在认定一些作品的作者时,容易产生纠纷。

摄影作品的作者认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如无相反证明,拥有摄影作品底片的人即为作者。但是现在出现了数码摄影技术和底片复制技术,使得这种认定方式有了很大的局限性。第二,摄影作品出版时在该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摄影作品都会拿去发表,因此,这种保护方式也是比较有限的。第三,即是我们要重点介绍的登记制度。

著作权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作者权益,方便在纠纷产生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而设立的。是由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有关部门在核实后,发给申请人相关证件,以此来证明其拥有对相关作品著作权的制度。在我国,这一制度在计算机软件业内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实行,在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领域内,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摄影作品的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申请的单位是省一级和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照片)以及《权利保证书》,填写作品登记表,并缴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该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登记作品经作品的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的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材料之日起计算。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制度,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理顺各方的权益,很好地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也是当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它也有一些缺陷,比如作者难以把所有的作品都拿去进行登记,是因为作品的量太大,都用这种保护方式成本太高,也难以保证效率。

总而言之,要想很好地保护摄影作品作者的著作权,最好是尽可能地结合多种保护方法,从各方面都不给侵权者可乘之机,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执行各项措施,以期建立一个保护著作权的良好氛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登记相关文章
  • 摄影作品版权登记有什么收费标准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依据作品登记办法的规定摄影作品300元一件,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相关法律规定《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一(年代)一(作品分类号)一(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应每月将本地区作品登记情况报国家版权局。第十二条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查阅作品应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第十三条有关作品登记和查阅的费用标准另行制定。
    2023-06-13
    189人看过
  • 为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开辟一片权利晴空
    一直以来,摄影被称为快门艺术,摄影作品承载着人们对美的追求与记忆。针对近年来我国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频发的问题,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本报邀请部分法律专家及法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称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简称集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文进行解读,以飨读者。摄影作品的认定条件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五项: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实施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项: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专家观点:黄武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知识
    2023-06-05
    375人看过
  • 摄影作品遭到著作权侵权要如何处理
    摄影作品遭到著作权侵权的处理是: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摄影作品的侵权赔偿首先应当确定的是,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能够全面而充分地弥补权利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有三种:一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二是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三是法定赔偿。应当注意的是,适用这三种计算方法时,应将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列入赔偿范围,并与其他损失一并列入赔偿数额。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基本查清的情况下,应当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尽量不直接适用法定赔偿方法。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损失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许可使用费、稿酬、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因被告侵权
    2023-08-01
    278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摄影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摄影作品的定义是,具有独创性的摄影方面的作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是归作者所有的,而未经作者的同意,将摄影作品作于营利活动的,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
    2023-06-23
    236人看过
  • 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手段有哪些
    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特点。曹*海说,侵权纠纷主体多元化是一个特点。过去,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多由个人出于艺术保护目的提起,被告多为出版摄影作品的报刊杂志。随着摄影产业的日益工业化,除了个人,还有摄影公司起诉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被告人中,有邮政公司在明信片、邮票上印制作品,有电信公司在知识产权卡上印制作品,也有企业将其作为标志使用,社会关注度高是另一个特点。曹*海分析认为,摄影作品侵权纠纷当事人的文化和知识水平相对较高。当事人多为社会名流或企业,如**仁爱楼、**太白企业、海外旅行社等,社会各界对涉案纠纷较为关注。新闻媒体往往争相报道,容易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例如,在罗诉。重庆某房地产公司,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等30余名摄影家参加了庭审此外,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调解撤诉率高,原告胜诉率高。据统计,2010年审结的20件案件中,调解撤诉18件,判决撤诉2件,调解撤诉率90%。
    2023-05-07
    318人看过
  • 再现型摄影作品之著作权如何认定
    再现型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认定,主要看再现型摄影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果具有独创性的,作者可以享有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第十九条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023-06-13
    133人看过
  • 他人发布的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吗
    他人发布的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摄影作品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如署名权、修改权、展览权等。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
    2023-08-09
    149人看过
  • 那些作品登记机关不予著作权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一、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3、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二、著作权登记的受理范围著作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
    2023-06-27
    280人看过
  • 如何办理作品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如何办理作品登记?(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说明书;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二、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作品著作权登记前需要准备好所需要的申请资料:作品样本(如果是口述作品或者表演作品,则可以以录音或者摄制方式提供);作品著作权登记说明书(请从作品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个方面进行描述);著作权
    2023-04-11
    228人看过
  • 数字环境下著作权法如何保护摄影作品
    如今网络PS之风盛行,有些网络照片因为PS而红遍网络,那么PS作者和照片原作者,谁是这张PS照片的著作权所有者?未经原作者同意的PS是否构成侵权?在微博中,运用他人摄影作品是否构成侵权?著作权所有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这些例子,正是如今数字环境下,有关摄影作品种种说也说不清的众多法律纠纷的缩影。著作权法不久前已启动第三次修订,标志着著作权法新一轮修改工作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这是广大权利人、版权从业者、使用者等多年来所希望看到的结果。本次著作权法修订也是我国政府为应对和解决新的传播技术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事实上,著作权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始终伴随着表达与传播技术的变革。几乎每一次涉及著作权的新技术出现,都使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打破,最终促使著作权法作出相应调整。现在,这种调整变得更为频繁与激烈。对于摄影作品保护而言,在摄影术发明后的不久,摄影作品就被法国著作权法纳入了保护范畴,并随着伯尔尼
    2023-06-05
    338人看过
  • 从“汤加丽案”分析摄影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1张旭龙起诉著作权侵权2002年7月,张旭龙向汤加丽出具授权书许可将其拍摄的照片用于她个人写真集的出版、发行和展览。此后,汤加丽与人民美术出版社达成协议,出版了《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下称《汤加丽写真》)一书。该书署名为汤加丽著,出版社向她支付了报酬。中国出版史上,此前未有一本署上自己实名的人体画册,《汤加丽写真》开创先河。因此该书自2002年9月出版以来便备受瞩目,也因为该书掀诉讼波澜。《汤加丽写真》一书出版后,张旭龙发现该书中有136幅照片是其拍摄的,但版权页却署名汤加丽著。张认为这种署名方式侵犯了其署名权,他还认为汤加丽改动了其拍摄的39幅照片,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其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1)张旭龙起诉人民美术出版社著作权侵权案件2003年7月9日,张旭龙因《汤加丽写真》一书的作品完整权、署名权问题,起诉出版《汤加丽写真》的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1、张旭
    2023-06-08
    207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书(摄影作品)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摄影作品属本法保护范围。其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为此,特签定该合同书。经双方协商同意:??一.作品《????????????》同意由使用方在???范围内使用???次,????其转让费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二.作品《???????????》同意由使用方买断使用权(保留作品署名权),????其买断费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约违责任:???1.使用方超次数使用该作品每次应加倍支付著作权所有者报酬。??2.著作权所有者卖断作品使用权后,不得再次出售该作品的使用权,违者必须支付对方加倍的违约金。???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具同等效力。作品样照或底片:????????????????????????????拍
    2023-04-23
    435人看过
  • 如何对摄影作品进行网络著作权保护
    法律保护摄影作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图片,摄影作品的定义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首先,他要符合作品的特征,也就是具有独创性;其次,它是由人使用器械而成,既区别于绘画,又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最后,他是对客观物体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物体本身。我国对于摄影作品的界定还是比较宽泛的,只要是摄影者本身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均可以通过法律予以保护。对于同一个客观事物的表达,不同的人对于拍摄的角度、距离、光线、明暗、曝光等诸多因素均具有个性化的选择,因此拍摄出来的效果往往大相径庭,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另外,很多专业摄影还有造型、场景的精心设计安排,对影像的后期处理加工,这些都包含着摄影者独创性劳动,因此法律给予著作权保护也是无可厚非。对于摄影者的专有权利,与其他类型的作品是相同的,主要是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未经作者许可而使用图片,往往会导致侵权行为
    2023-04-30
    347人看过
  • 著作权登记中哪些作品属于书面作品?
    著作权登记中的哪些作品属于书面作品书面作品是指用语言符号记录下来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它们包括小说(长、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现形式,无论作者是否采用手写、打字、打印光盘、光盘等书写和记录方式,都是书面作品。包括专著、产品说明书、专利说明书等作品。这些物品无论以手写、打字、印刷、计算机终端屏幕显示或其他形式存在,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书面作品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第一类作品。该法第三条第一款,即“书面作品”,不仅在中国如此,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是如此。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仍然是一样的。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书面作品是最常用的创作方式,涉及领域广,创作数量多,与群众接触面广,传播形式简单,成本低廉,是其他作品无法比拟的书面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条件如下:1.原创性:作品必须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创作
    2023-05-03
    142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 更多>

    #著作权登记
    相关咨询
    • 著作权摄影作品版权多少年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2
      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 如何认定摄影作品,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如何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在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一般采取如下原则进行认定: 1、胶片相机拍摄的摄影作品,以胶片作为认定依据。因为一个摄影作品,只有一个胶片; 2、数码相机或者其他数码摄影设备拍摄的摄影作品,以数据电子文件作为认定依据。如果争议双方均持有电子文件,则以电子文件属性中的生成时间,生成方式来认定。并且,电子文件一般会表示拍摄设备的型号及拍摄时间。二、作者对摄影作品拥有著作权。确定赔偿额的方式以作者证
    • 摄影者对广告类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3
      摄影者对广告类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法律规定,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而摄影作品也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并且摄影者显然就是摄影作品的作者。所以摄影者对广告类的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的。 所谓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 如何认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 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一、在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一般采取如下原则进行认定:1、胶片相机拍摄的摄影作品,以胶片作为认定依据。因为一个摄影作品,只有一个胶片;2、数码相机或者其他数码摄影设备拍摄的摄影作品,以数据电子文件作为认定依据。如果争议双方均持有电子文件,则以电子文件属性中的生成时间,生成方式来认定。并且,电子文件一般会表示拍摄设备的型号及拍摄时间。二、作者对摄影作品拥有著作权。确定赔偿额的方式以作者证明所
    • 摄影作品作品权中的著作权主要是指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摄影作品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