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夫妻的离婚影响不动产登记吗?
夫妻的离婚对不动产登记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除非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离婚的时候夫妻要分割不动产,比如分割房产,分割房产,就得向法院提供房产证,可是离婚的时候房产证如果还未办理下来的话,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了,再处理房产分割,因此,夫妻两个人最好还是考虑清楚办理离婚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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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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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登记不动产登记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要的,离婚之后财产分割要分清楚,如果原来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话,要办理该住房产权的登记手续,或过户手续,还是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证件,一起签字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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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不动产效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未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不影响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效力,但只是合同具有效力,而不是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已经具有效力。换句话说,此时的物权变更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对于因此引起的纠纷而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但不可直接对善意第三人主张物权,除非该第三人已经明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对于情况1:,不动产未过户就应当作为甲的遗产,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实际是一个债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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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夫妻可以离婚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夫妻的离婚对不动产登记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除非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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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夫妻,可以离婚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05-24夫妻的离婚对不动产登记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除非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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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夫妻,可以离婚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夫妻的离婚对不动产登记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除非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