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划拨用地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16:40:15 188 人看过

建设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政府批复文件、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等材料,审查受理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审会研究、报市政府审批,缴纳划拨土地成本费,领取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

一、工程备案去哪个部门

一个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不同的施工阶段,工程备案的部门和流程也不相同。在立项阶段,首先需要编制可研报告,发改委进行“立项批复”,国土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在方案设计阶段,需要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划部门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后由发改委出具“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土地规划部门颁布“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颁布“建设用地批准书”。完成图纸设计后,分别报人防办、消防局、园林局进行审查备案,由规划部门颁布“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国土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施工许可证”。在工程施工阶段,对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就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到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二、土方工程需要办什么手续

1、项目建议书立项

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等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向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批复、现状有效地形图一份

土地预审应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实地踏勘表;

(3)审批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项目需提供项目服务联系单;备案项目需提供备案文件;储备项目需提供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或土地出让计划批复;

(4)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需提供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坐标),储备项目需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意见)及附图(附坐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坐标);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注范围、签字、盖章)。

三、建设用地调规怎么调

建设用地调规申报材料如下:1、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所涉及的范围、规模、地类、土地利用方向;2、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的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作出回复意见.办事程序为规划调规的申报。编制规划调规方案与听证,规划调规方案的评审。规划调规方案的报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审查相关文章
  • 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有啥规定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闲置土地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
    2023-03-21
    175人看过
  • 建设用地的宗教用地能否划拨
    一、建设用地的宗教用地能否划拨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几种可以以划拨土地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情形,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宗教用地如果划为公益事业用地,还是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二、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
    2023-06-15
    195人看过
  • 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的种类
    一、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的种类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对象:1、对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3、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继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二、划拨土地的主要特点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
    2023-05-06
    134人看过
  • 工程建设的第一建设定额是什么意思
    工程建设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工程建设中各类定额的总称。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定额的用途和适用范围,由指定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颁发。工程建设定额可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二)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分为企业定额、消费定额和概算定额。(3)按适用专业性质分类,分为建筑工程消耗定额、设备安装工程消耗定额、装饰工程消耗定额、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公路工程消耗定额、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消耗定额和铁路消耗定额。(4)按制定单位分类,分为国家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区域统一定额、企业定额和普通定额。(5)按定额用途分类,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建设厅):现将关于
    2023-08-08
    488人看过
  • 土地划拨与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划拨与出让哪个好
    土地划拨指的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土地划拨政府批准无偿取得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划拨与出让哪个好要从看是考虑征地拆迁或者是出让性质。一、土地划拨与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一定的使用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属于民事行为。一般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人民政府批准,一般是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划拨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是无偿,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一般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二、土地划拨与出让哪个好要比较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哪个好,不能笼统的来说,因为两者各自有各自的优点,相对比较来看,如果要选择则要看购买者自身的需求:1.如果划拨的要转让,
    2023-06-05
    298人看过
  • 工程建设管理什么意思
    工程建筑管理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施工单位又称“承建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简称。指承担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在采取承发包方式进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常被称为“乙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角色定位不同。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2、两者的定义不同。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
    2023-03-02
    22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有关事项或事务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具体而言,行政机关会对有关文件、资料、证据等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合理公正等。 行政审查通常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 更多>

    #行政审查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什么是建设工程划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2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 2、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样理解,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也符合立法本意。 3、但是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相应地,其也不能行使工程款的优
    • 市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中的存量划拨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所谓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就是指用地单位(个人)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用途超出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建设用地,必须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市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具体为: (一)商服用地: 1、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信用社等用地; 3、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培训中心
    • 行政划拨用地是啥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 何为存量划拨建设用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就是指用地单位(个人)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用途超出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建设用地,必须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市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具体为: (一)商服用地: 1、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信用社等用地; 3、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培训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划拨用地程序: 第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第二、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部门审批。 第三、审查程序。 第四、缴费程序。 第五、划拨决定程序。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