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如果出现名字错误,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21:52:30 417 人看过

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

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是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

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出借人可以实际履行的凭证来证明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款举证,在借贷关系中,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当发生纠纷时,可以银行转账凭证来证明这借贷合同的成立;也可要求朋友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1先诉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起诉讼:股东有权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1)、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2)、监事会或者不设
    2023-04-05
    1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救济有哪些途径
    目前,我国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是:(1)监督救济。对方向政府系统行政监察部门投诉行政侵权行为,请求救济。在这种救济方式下,相对人只能对行政违法行为和侵权行政人员的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比如监察机关不能直接撤销行政纪律,不能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定赔偿。这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二是立法救济。对方向人民代表大会投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请求救济。但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仅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对于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政策的错误或立法与宪法、法律冲突,可以撤销或变更,或者责令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的损害,相对人一般只能采用其他救济方式寻求救济。(3)复议救济。与法院救济相比,复议救济可称为行政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法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2023-08-05
    438人看过
  • 律师借钱还有哪些解决途径呢?
    借钱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催促其履行债务的法律支付命令。支付令最大的好处是法院接受申请就等于启动了法律程序,不需要开庭审理,并且法院从受理、审查到发出支付令不超过15天,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也是15天,这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进入执行阶段。如果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提出异议,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谈不上坐牢。除非经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但要是债务人是恶意诈骗,借钱不还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当然如果是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就可能被控诈骗罪之类,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就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因此借钱不还起诉对方的,需要
    2023-07-10
    178人看过
  • 婚姻法律救济途径解析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特别程序案件的救济途径有哪些特别程序案件的救济途径包括: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2023-07-16
    194人看过
  • 借条中命名错误的法律应对方法
    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审理程序错误怎么救济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审理程序错误的,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请求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中华
    2023-07-16
    321人看过
  •  小股东出资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
    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如下: 1. 只有公司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 在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 必须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请求, 请求其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3.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如下:1.只有公司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在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必须先向相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求其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3.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股 东 代 表 诉 讼 规 定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诉讼形式。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股东集体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本身,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本身的利益。在胜诉后,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归属于公司,而股东集体诉讼的利益归属于股东。
    2023-09-19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法院拍卖法律错误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针对执行措施裁定,以行政复议形式纠正。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复议已被公认为各民主国家中解决行政争议和实行行政救济的一种有效途径。把此项制度引入纠正错误的执行措施裁定中有其合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的可操作性。如前论证,执行措施裁定是具有行政权性质的执行行为。这些行为类似于具体行政行为,其追求的价值取向更偏重于效率。复议程序优越于诉讼程序之处就是更灵活、简便、高效。因此当事人如果认为执行措施裁定有错误
    • 当月借条中出现写错名字了有哪些法律效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6
      最高人民法院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二百八条第一项: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诉讼状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并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情况,当场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诉讼条件的,应当收到诉讼资料,发行明确记载收到日期的书面证明书。当事人拿着名字写错的借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原告就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
    • 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哪几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裁诉讼、国家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非诉讼渠道: ①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 ②其他救济渠道。
    • 纠纷有哪些救济的途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 工伤认定超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的救济途径有哪些?以及救济途径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5
      工伤人员在出现申请超期,无法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应先咨询当地律师,了解当地仲裁、司法部门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并在律师的建议下合理的选择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人员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救济的主要途径——一、工伤认定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必要前提,但非必须前提。(1)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的规定看出,工伤保险设立的目的是分散企业的工伤风险,避免企业因承担工伤待遇而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