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担保贷款被告了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1:32:58 135 人看过

一、给人担保贷款被告了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给人担保贷款被起诉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提供的是哪种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哪些责任

如果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其担保人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给人担保贷款被起诉,承担什么责任

给人担保贷款被起诉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提供的是哪种保证。担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就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

保证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不需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n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代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当借款人无力偿还
    一、代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当借款人无力偿还代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二、担保人民事纠纷怎么提起诉讼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担保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
    2023-12-04
    363人看过
  • 担保函费是否应当被告承担
    一、担保函费是否应当被告承担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担保函费用如果是诉讼费用,被告败诉的,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担保函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函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函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
    2023-06-17
    183人看过
  • 这个细节很重要!贷款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2023-05-07
    50人看过
  • 贷款人被抓,我作为担保人应承担何责
    倘若担保人所负的乃是连带之保证责任,那么当债务人遭遇被捕之不幸时,债权人可径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担保人追索清偿债务之责任。反之,若担保人仅负一般性保证责任,债权人则无权单独对担保人主张债务的清偿权利。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既可以独立地对债务人进行诉讼,讨回债务,也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解决相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
    2024-08-20
    470人看过
  •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很多市民现阶段想要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收入原因,能够申请的公积金额度低于自己的贷款数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能够使用组合贷款吗?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的,虽然组合贷款也是用于购房者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但是组合贷款只能在购房首次申请贷款时办理,在“商转公”业务时不能使用。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只能先把商业贷款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还完,然后再将剩下的部分转化为公积金贷款。别人贷款买房想要让你帮忙做担保人,千万不能稀里糊涂的同意。你知道做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吗?担保人要承担以下责任:首先,担保人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必须信用良好、收入平稳,公积金连续缴存满足一定年限,一些公积金中心甚至会对担保人的工作单位有要求。除此之外,担保人还要承担一些责任,如果贷款人不能向银行按时还款,公积金中心是有权向担保人追偿的。另外还有不能使用自己攻击机的风险。如
    2023-05-05
    306人看过
  • 担保人被判刑了担保责任还承担吗
    债权转让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一并转移。因此,债权转让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024-04-27
    65人看过
  • 单位犯罪责任哪些人应当承担
    一、单位犯罪责任哪些人应当承担单位犯罪责任一般由单位以及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是: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
    2023-08-24
    169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
    一、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1、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按以下情形处理:(1)、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条二、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
    2023-06-16
    120人看过
  • 何时担保人需承担贷款责任
    一、何时担保人需承担贷款责任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时担保人需承担贷款责任。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如下: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5.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6.担保人在被欺诈时提供担保的。二、贷款担保人要求和条件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
    2023-11-07
    373人看过
  • 正当防卫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正当防卫应承担哪些责任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二、正当防
    2022-09-25
    418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责任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1、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2、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一、如何终止担保?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务。二、保证人的职责是什么保证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你(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你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你(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你还了
    2023-06-27
    467人看过
  • 为人担保成被告连带责任需承担
    为汽车租赁合同担保,然后不见踪影,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将租车人和担保人共同告上法庭。日前,黑龙江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判定租车人返还车主车辆及补交租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9月7日,被告王某到原告处租赁汽车,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王某租用原告宝来轿车一辆,租期两天,每日租金240元。合同签订后,另一被告李某为被告王某担保并在合同书中签字,后被告王某交给原告两天租金480元,并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车损抵押金4000元,违章抵押金1000元。被告将车开走两天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协议,将车辆返还,但被告王某只在2008年9月11日、2008年9月22日分别向原告汇款共计6000元租金,只够付25天的租车费,2008年10月2日原告继续要求被告王某还车,但无法联系,嗣后保人李某声称被告王某租车与他没关系,拒不承担保人责任,故原告将二人诉至法院。东风区法院民一庭审
    2023-06-09
    335人看过
  • 给他人担保贷款的责任?
    个人担保贷款责任是否为连带责任就要看实际情况。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提供保证后,依据保证的类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是连带责任的,有责任清偿担保债务。2、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
    2024-05-14
    500人看过
  • 如何承担贷款担保责任
    如今,民间借贷的纠纷日益突出,为亲戚朋友担保在借贷中屡见不鲜。它可以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无论是亲属还是朋友,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相应的法律风险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到期还款义务,担保人就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友还债。律师提醒你在担保前要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他人担保以保全面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借款人经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为连带担保责任。一般来说,需要书面担保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仍然可以不签订合同而产生担保效力,这一般意味着主合同中含有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签字由担保人盖章。借款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2023-05-02
    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证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多少?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8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投保方的法律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活动各个阶段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根据投保方在保险活动中所处的地位,针对近年来投保方违法行为的特征,主要规定了五类保险诈骗活动:(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这种欺诈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的环节,实施主体为投保人,行为性质为“虚构保险标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这是
    • 被告第三人承担哪些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7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 集资诈骗罪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4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保证人收取了担保费用,其后借款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人和款均去向不明,给出借人造成了严重损失。像这种情况,保证人应否承担“代偿”责任。我们认为,对于收取有偿担保费的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代偿”责任。理由是: 1、有偿担保的责任应重于无偿担保的责任。保证合同对保证人来说是一种风险性较高的法律行为,即便是在无偿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保证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
    • 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应负哪些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有监督和连带责任,被担保人无法履行责任,由担保人履行承担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