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疗事故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9:22:13 342 人看过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所以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意见在补充法官认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在证据分类上应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它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具有的证明力是其他证据种类不能代替的甚至往往对案件的最终判决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官对鉴定意见不经实质性审查判断而直接采信,很难保证判决的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了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进行审查。这种审查不仅是指形式上的审查而且是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所以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意见在补充法官认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在证据分类上应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的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在就诊过程中出现后,拒不改正的,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伤的,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追究医疗事故责任。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后,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罪
    2023-02-18
    391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证据提供些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后受害当事人如何积极主动的要求医院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分配原则。但是对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数额的计算仍然是要由受害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的。因此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受害当事人应该积极主动的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以免灭失,一般来说可以收集到的证据包括,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手术切除组织等一切可以证明医疗过程真实情况的材料。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2023-04-10
    1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如何认定
    (一)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二)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三)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
    2023-05-01
    148人看过
  • 如何去医院调取医疗事故证据
    (一)争取尽早封存病历病历应当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应当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然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做为一方当事人的医疗单位负责保管病历,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这是一条非常不合理的规定(目前一些医疗单位接受律师查阅)。对此,病人及家属表示极为满,经常怀疑医疗单位篡改病历内容(事实上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医疗单位也经常因此蒙受“不白之冤”。因此,为体现法律的公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建议在怀疑有医疗事故可能时,病人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尽管病历封存后,病人仍无法看到病历内容,但已基本能保证医疗单位无法篡改病历,使病历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二)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尸检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提供直接的证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
    2023-03-24
    4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认定需注意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
    2023-03-28
    122人看过
  • 我国是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的?
    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由于是对各种各样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具体规定,因此,涉及医疗各个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我国的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标准(试行)》。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由于是对各种各样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具体规定,因此,涉及医疗各个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023-06-08
    242人看过
  •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非法行医罪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客
    2023-05-01
    2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
    医疗损害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属无名合同,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主要依靠道义力量。但是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对方违反调解协议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医疗损害责任比例如何认定?(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
    2023-07-26
    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证据交换如何考量
    一、病历资料是否完整:对于住院病历,应当包括入院志、病程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体温表等等(由于科室不一样,病历资料的目录会有所不同),如果不完整,应当及时提出。二、病历资料是否真实:这是证据交换的核心和难点:1、是住院当时写的还是事后补写的;2、有没有前后矛盾,符不符合当时的病情;3、签名是否真实;4、是否存在添加、涂改;等等。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进行文检鉴定。在办案过程中,申请文检鉴定最多的是笔迹鉴定和形成时间鉴定。三、病历资料是否合法:比如医嘱单是否有医师签名,手术记录是否是手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由于诉讼案件是对抗性的,个别医院会在事故发生以后,伪造病历,以获得比较好的鉴定结果。所以,证据交换时,仔细查看病历就显得非常关键。医疗案件中的证据,可以分为两种:一为与医疗争议有关的病历资料;二为赔偿依据。对于病历资料的证据交换,很多法院的程序是这样的--被告首先出示一本完整的
    2023-03-31
    218人看过
  • 在我国患者如何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21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在我国患者如何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对需要进行医辽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首次疗
    2023-04-14
    305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的发生范围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可以由医疗事故鉴定人员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来判定一、手术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写双方协商或者单方书面申请。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医院医疗事故如何鉴定由专家认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023-03-02
    4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证据怎么收集,应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证据如何收集: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应首先有收集证据的意识,要求医院立即封存病历资料,最好公证封存过程或向律师作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的合法要求。2、急救危险患者医务人员需要记录病历的,记录期间患者方面有权在场监督。3、复印、封印和封印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应共同在场,封印血液保留时,医疗机构应通知采血机构派遣。请记住复印和封印所有可复印和封印的资料,在医疗机构盖上证明书。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的权利。5、案件即将进入诉讼程序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科学调查。因为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有限,医院的一部分病历资料的制作不需要患者的签字确认,可以迅速保全所有病历资料,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6、医疗纠纷中医院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所有证据。家属医疗事故证据怎么收集首先
    2023-08-06
    30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与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不属于医疗事故有以下情形:(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施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2023-07-19
    7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证据找哪些具有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证据一定要有病人诊断病情登记表,缴纳单据。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2023-06-2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效力,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标准如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等级中比较严重的医疗事故。那么,怎么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标准有哪些?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依据有哪些?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
    • 医疗事故的证据认定标准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 如何认定数个证据的效力,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该证据效力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6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之后3日之内没有提起复核就生效。人民法院会参照事故分成确定赔偿责任比例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