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不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类型的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08:38:20 324 人看过

一、电缆不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类型的纠纷?

电缆不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类型属于民事纠纷。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够进行混淆。

二、民事纠纷是犯罪行为吗?

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在于:

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同属法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违法行为的存在,基本上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等等。但是就现代社会而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二者也是明显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犯罪行为,因而刑事责任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而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因而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必须的联系。

2、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对国家承担责任。而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而不是向社会或国家承担责任,因而是否实际地追究民事责任,可以被侵害人的意志为转移,民事侵权行为人可因被侵害人的同意而被免除责任。

3、主观方面不同。刑事责任的成立一般以犯罪人的故意为常态,刑事责任的成立及大小受行为意志状态和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影响,对于过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可以认定为犯罪,而民事责任绝大多数是因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其责任范围一般也不受主观恶性大小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部分刑事案件当中,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般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应当怎么承担,就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

电缆不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一类的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纠纷的类型,双方最好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也不会直接开庭,而是会先进行相应的调解工作,争取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代购纠纷属于什么类型的纠纷
    首先应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可考虑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代购合同纠纷这类普通民事争议案件,其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协商:在公正友好的氛围下,合同各方通过互相磋商达成和解协议,这无疑是最理想且有效的解决方案;2.调解:双方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寻求监管机构或相关单位如合同管理部门、仲裁机构乃至法院等介入调节,以帮助尽早解决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9
    61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主体称呼不同,施工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与发包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与定做作人;2、工作内容不同,施工合同中内容是施工、设计、勘察等;承揽合同中内容是加工、定作、修理等。一、装修是加工承揽合同吗装修合同纠纷是不是属于承揽合同纠纷要依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如果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就是承揽合同纠纷。《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服务外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民法典规定,服务外包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
    2023-03-05
    476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属于什么管辖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4、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否则约定无效。5、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6、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
    2023-04-02
    19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并解决纠纷的方式。4.
    2022-07-05
    15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第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
    2023-08-22
    466人看过
  • 施工合同纠纷效力的无效类型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确定施工合同无效共有五种情形:(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为保证建筑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条件,对承包人甚至是进行商业开发的发包人主体资格作出了严格限制。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违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冒用、盗用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承包工程。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人采取违法的手段或欺诈的方法,隐瞒其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事实,导致发包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获得工程建设承包权。2.低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包工程。在建筑市场中,有的施工企业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承包超越其资质等级的工程。这种作法难以保障工
    2023-06-20
    476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
    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确实属于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二、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这是当事人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再次协商的一种方式。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和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方式,并非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2.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法院诉讼与
    2024-03-27
    318人看过
  • 工资纠纷被告属于什么类型
    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执行劳动法、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属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纠纷。根据有关争议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2、订单、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3、除名、退休和退休、退休争议4、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和劳动保护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作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工资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延,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
    2023-08-05
    209人看过
  • 案由建设施工结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案由建设施工结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够进行混淆。一、民事纠纷是犯罪行为吗?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在于: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同属法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违法行为的存在,基本上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等等。但是就现代社会而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二者也是明显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犯罪行为,因而刑事责任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而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因而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
    2023-04-03
    482人看过
  • 施工工程合同纠纷
    工程合同纠纷
    一、和解或调解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3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方也不能强迫调解。二、仲裁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仲裁具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和优点,而且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仍然采取仲裁与调解相结
    2023-03-06
    445人看过
  •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状需要提交吗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状需要提交的。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一、民事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
    2023-03-24
    5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进行合并审理。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合并审理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n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
    2022-06-20
    43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指哪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其为承揽合同,管辖权是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借款合同如果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款项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023-07-22
    307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与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
    2023-04-19
    1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中小型建筑工程清包合同纠纷属于哪个类型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建筑清包劳务合同纠纷,先仲裁,不服再诉讼。得具体看是什么纠纷。如果单是补缴社保,是不受理的。你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诉。常说的清包应指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纠纷仍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分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6
      分包合同纠纷,是指因分包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分包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分包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 工程合同承包纠纷属于什么纠纷(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1
      按实际情况,对于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仲裁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哪种合同类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8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单独为一种,也可以理解为加工承揽合同,如果是净包工应该属于劳务承包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如何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需要注意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表3.2)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