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规定,北亚的破产清算(qingsan)组成员与北亚破产案形成了利害关系,破产清算(qingsan)组主体不合法。北亚清算组组长陈京生,小组成员王生、曹晶、贾小亮与北亚破产案形成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下简称《管理人规定》)第二十三条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利害关系:
(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三)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五)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北亚破产清算组组长陈京生,身份为哈尔滨铁路局常务副局长,清算小组成员王生,身份为哈尔滨铁路局法规处处长,两人都来自哈尔滨铁路局,而哈尔滨铁路局是北亚的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参与北亚破产清算,对其他债权人形成不公平,违反《管理人规定》第二十三条之(三)和(五)款规定;小组成员贾小亮,来自中信证券投行部,中信证券是本次北亚破产重整计划的财务顾问,同时是北亚股改方案(与重整计划捆绑在一起,不可分割)的保荐人,与北亚破产重整形成重大利害关系,违反《管理人规定》第二十三条之(四)和(五)款规定;新北亚清算公司总经理曹晶,原任沈阳铁路局副总工程师,而沈阳铁路局与哈尔滨铁路局同属于铁道部下属的铁路企业,而且是北亚破产重整计划的资产注入方,与北亚破产清算和重整形成重大利害关系,存在影响破产清算结果公正的可能,违反《管理人规定》第二十三条之(五)款规定;
上面所列几位参与北亚破产重整清算的人分别与ST北亚,北亚第一大股东哈尔滨铁路局或者重组方沈阳铁路局,或者破产重整计划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有关,这些人与北亚破产清算和重整均形成了利害关系,破产清算主体明显不合法,因此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北亚破产案管理人不合法,要求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指定合法的人员担任北亚破产清算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对北亚破产案件进行重新清算。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
破产清算组关于提请撤销的破产清算组的报告
114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法律问题破产清算制度
266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评估报告上市公司破产
371人看过
-
一个破产清算组的“破产”
410人看过
-
__破产清算组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
382人看过
-
房地产破产清算报告怎么写破产清算报告有哪些内容
280人看过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
开发商破产清算清算报告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朋友,你是否搞清楚了,企业真的是破产了吗?如果是破产,是需要有一个很严格的程序的,需要有你单位的主管部门,法院等部门介入,要成立清算组,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拍卖,所得的款项首先需要对企业职工进行安置,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养老金等优先支付。 如果你们的企业真的是破产了,厂里的土地也已经卖了,这个卖土地所得的款项就应该给你们补偿和安置,开发商已经买到的土地如果现在还没有支付这个
-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的区别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我们在工作中是需要了解的。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制度都是处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其中的区别是什么,那么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
-
清算组不申请破产清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资不抵债是不能直接进行注销的。清算组不申请破产清算有债权或者债务没有解决,需要先解决之后才能注销,因为您在没有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就注销了公司,这样的话您是有责任的,甚至这个公司注销的都是无效的,您资不抵债,最好是法院申请破产。
-
破产清算是否会宣告破产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0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公告(清算组变卖破产财产用)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5_____________清算组 公告 (清算组变卖财产用) __________已被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还债。该企业现有__________等财产(写明财产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序等),评估价________元。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拟对上述财产公开竞价出让。有意购买者,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____日内,持有关证明身份的手续与该清算组联系并登记报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