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含义与特征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0:30:33 159 人看过

一、附条件合同含义

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一)肯定条件

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

(二)否定条件

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

二、特征条件

特征条件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

(一)特征

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如若将此屋卖给丙,则租给你。

(二)条件

①生效条件(延缓条件):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②解除条件(消灭条件):决定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

三、注意事项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

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

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即出现或不出现),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出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条件合同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的特征和生效条件
    一、赠与合同的特征赠与合同的特征如下:1.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必须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如果仅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予赠人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2.赠与是无偿的合同赠与不以对价为基础。但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但附这种义务与所取得的利益,不是互为代价的。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与买卖、互易等合同一样,赠与合同也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二、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1.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自财产交付时生效
    2023-06-26
    124人看过
  • 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含义
    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是刑罚执行中的假释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在危害社会的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是指:一、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年老、身体有残疾(自伤自残除外),确已丧失作案能力;二、有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假释是刑法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奖励制度,主要体现国家对经过一定期限服刑改造的罪犯在具备了法定条件时的宽大处理的人道主义政策,这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罪犯,特别是长刑期罪犯积极向上、改恶从善,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自良其力的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3-06-11
    398人看过
  •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一、什么是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一章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二、1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属于单务合同,但是赠与合同附义务的,属于双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
    2023-06-25
    194人看过
  • 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
    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对合同文件的组成、顺序、合同使使用的标准,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一、总承包的内容。合同对总承包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应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内容。具体的承包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约定设计-施工的总承包、投资-设计-施工的总承包等。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应当详细、准确。发包方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向承包方提供现场;3、协助承包方申请有关许可、执照和批准;4、如果发包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2、提供履约保证;3、负责工程的协
    2023-03-20
    78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以及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赠与合同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赠与合同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在于: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2.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2023-04-14
    486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所附条件与义务范围区别
    实践中,赠与方在赠与财产时往往会在赠与合同内容中约定一定条件或义务要求受赠方接受财产时履行,但在赠与合同中附加条件与约定义务早某种范围中存在交叉、融合态势,因此有必要区别赠与合同中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能够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不确定、合法的事实。在附条件赠与中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合同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且赠与人已经履行给付义务后,由受赠人履行的附随于赠与人履行给付行为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1、赠与合同中所附条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道德等范围,内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2、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
    2023-08-17
    230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概念定义特征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例如,赠与人向一教育机构赠与一笔资金,约定在3年内由受赠人负责建成一所希望小学;赠与人将自有私房赠与他人,但约定由受赠人用该房屋为赠与人抵押一笔债务。附义务赠与,若附加条件合法,则赠与有效;若附加条件违法,则赠与无效。一、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3、赠
    2023-06-22
    240人看过
  • 附条件不起诉含义是什么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在征询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一、交通肇事罪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判处刑罚交通肇事罪满足以下条件的不用判处刑罚:1、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或已就经济赔偿达成协议的;2、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70岁以上老年人;3、犯罪嫌疑人系初犯,案前遵纪守法,悔罪态度好,家庭环境、工作环境良好的等。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辩护功能主要有哪些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3、律师有权
    2023-03-15
    88人看过
  • 附加刑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是附加刑吗驱逐出境是附加刑。驱逐出境只针对外国人犯罪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如下:1、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具体适用时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以及外交斗争的需要;2、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3、在我国境内工作居住旅行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外国人在我国境
    2023-07-02
    91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什么,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分类
    一、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什么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将来可能发生的合法事实,注意,附条件生效合同对所附条件有如下要求: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吗,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二、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分类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大致可以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两类:1.肯定条件是指以
    2022-06-27
    40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可否附条件,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合同履行可否附条件?现实生活中,附条件的合同是存在的,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二、合同履行条件有什么特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
    2023-03-31
    442人看过
  •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特点和法律约束力
    附条件合同的概念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就与否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据的合同。附期限合同的概念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条件和期限的区别条件和期限的法律约束力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条件成就时生效,但在生效前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附期限合同的法律效力附期限合同的效力与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一样,也可分为期限到来前的效力和期限到来后的效力。期限到来前的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亦表现为当事人对期限到来时可获利益的期待权。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恶意损害对方的期限利益。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附条件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
    2023-06-15
    447人看过
  • 一般附条件合同有何特点
    一、附条件合同有何特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
    2023-03-02
    213人看过
  • 合同签订附条件合同的条件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一、附条件合同的否定条件是什么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
    2023-04-02
    16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更多>

    #附条件合同
    相关咨询
    • 2023附条件赠与合同的含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20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 什么是附负担赠与合同附条件赠与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0
      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
    • 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的含义是哪些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房屋赠与的前提是被赠与的房屋是出赠房屋人的业主或产权拥有者。房屋赠与生效的前提是屋主自愿将房屋赠给收益者,而不是收到要挟或者胁迫,如果是在要挟或者说被胁迫的情况把房屋权给受益者,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房屋赠与合同比较特殊是一种单务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才算生效。
    •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3
      一、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例如,赠与人向一教育机构赠与一笔资金,约定在3年内由受赠人负责建成一所希望小学;赠与人将自有私房赠与他人,但约定由受赠人用该房屋为赠与人抵押一笔债务。附义务赠与,若附加条件合法,则赠与有效;若附加条件违法,则赠与无效。 二、附义务赠与合
    •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