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加强劳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6:30 324 人看过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7-29生效日期:2003-07-29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浙政办发[2003]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十分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我省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突出。从前一阶段的劳动法执法检查情况看,主要表现为:拖欠民工工资现象较为普遍,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还相当严重游动保护措施不落实,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一些企业仍在向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少数企业还存在着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等。这些情况和问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对此,最近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创造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氛围

加强劳动管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是维护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各地既要重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支持,又要重视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加强劳动管理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克服抓劳动管理怕影响中心工作、怕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怕影响投资环境的错误思想,把认识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来。要依法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规范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安全保护、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大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

各地要结合劳动法执法检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查处拖欠职工特别是民工工资的行为。要认真执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健全监督机制,广泛接受职工举报,对无故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支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针对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较为突出的问题,各地要将其列为重点整治的行业,加强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二是查处违法用工特别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要加强对劳动市场的管理,制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非法中介组织招用人员,严禁企业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雇佣童工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的,要严厉打击;迫使童工从事有毒有害、高强度等劳动或者造成童工严重伤残、死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对劳动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督促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特别要落实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对企业因劳动条件不符合规定或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给予处罚;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要督促其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和赔偿。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征得职工的同意,并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四是继续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地要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作为促进企业发展、规范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对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同时,要继续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扭转集体合同流于形式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分解劳动合同签订率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等措施,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劳动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加强对劳动管理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管理机制和预警防范机制。针对一些地区、一些行业普遍存在的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名地可根据实际,建立企业大薪保障制度、实行缴费与共济、垫付与追偿相结合的欠薪保障。要继续推行劳动保障联合年检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加强劳动监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认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省劳动保障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典型案件进行事点查处,及时曝光,并通报全省。同时,要树立正面典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劳动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落实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力度,将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监控上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24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有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1、试点工作以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地区为单位。试点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2)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3)基金滚存结余大于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丧葬抚恤补助等三项支出金额;(4)失业保险基金不需要同级和上级财政补助;(5)严格按照省政府苏政发[1999]107号文件规定标准核发失业保险待遇;(6)失业保险基金
    2023-06-10
    496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国人民解放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师)、县(市、区)人武部、预备役团,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3]10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工作,经省政府、省军区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职责分工(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随军随队前已参加地方社会保险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出手续;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再就业并参加当地养老、医疗保险后,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接收其社会保险关系,并做好个人账户续记工作。(二)军队政治机关会同后勤机关负责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的审批、建立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格认定。(三)军队后勤机关负责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
    2023-06-09
    383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甘政办发[2007]24号发布日期:2007-2-14执行日期:2007-2-1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及相关费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三月五日关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及相关费用的意见(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二○○七年二月十四日)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投资〔2006〕2729号)精神,我省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共有114个,其中省、市州、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业务用房项目101个,省、市州药检所实验室改造项目1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4734平方米,总投资11257万元(全部由中央投资安排解决)。目前,大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2023-06-08
    189人看过
  •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0]7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发展假日旅游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扩大内需的方针,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假日旅游的管理和引导,本着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认真解决发展假日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近年来,我省旅游业发展较快,尤其是国务院决定
    2023-06-07
    181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2]49号)要求对拖拉机上道路从事运输活动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以维护道路畅通和确保行车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办法。一、成、渝两市市区及其他市、地、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白天不准拖拉机进入;夜间是否允许拖拉机进城,由各市、地、州政府(行署)自行确定。经济发达,又有过境道路的县级政府所在城区,拖拉机进城问题,由当地政府决定。二、旅游风景区、风景点不准拖拉机进入。但经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的除外。三、以下道路(路段)禁止拖拉机通行;(一)新建、改建达到二级以上的道路(在新建、改建的二级道路以外保留的旧路可以通行);(二)高速公路和二级以上汽车专用公路;(三)明令禁止拖拉机通行的路段和设有拖拉机禁行或局部时间禁行交通标志的路段。四、限制拖拉机通行的区域、路段和禁止通行时间,应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县及县以上
    2023-04-23
    219人看过
  •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
    发布部门: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赣市府办发〔2009〕66号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八月十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也经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7月20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
    2023-06-07
    321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在杭省级单位土地使用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在杭省级单位土地使用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建设用地资源,搞好省级单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在杭省级单位土地使用管理的范围为:在杭省级行政机关(包括其直属事业单位)、省级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在杭大专院校)所使用的土地,以及房屋产权属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省属企业所使用的土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地籍调查的统一要求,对上述省级单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汇总工作于2002年12月底前完成。二、对在杭省级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省劳动保障厅成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由张勇厅长任组长,刘奇兰、刘金炎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金炎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劳动工资处付任根、办公室何仁缘、法制(劳动争议仲裁)处万庆华、劳动保障监察处段明其担任,厅有关处(室
    2023-06-10
    391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开创新时期“三农”工作新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围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这条主线,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落实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占用补偿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落实情况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高潮。一是对没有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宣传到村、到户、到人的,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法、
    2023-06-10
    215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规定>的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贯彻执行《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市劳动局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规定》(长政发[1997〕50号)的精神,现就本市外来劳动力管理的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外来劳动力管理的分工。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外地驻长单位的外来劳动力管理;区、县(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外来劳动力管理。二、企业招用生产经营地址所在县(市)劳动力的,不收取外来劳动力管理费,但应当依照《长沙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第27号令)和《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企业招用非生产经营所在地但仍属长沙市辖县(市)的外来
    2023-06-10
    441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16号文件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已印发各地贯彻执行。为切实加强我省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现根据国办发〔199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落实。一、进一步增强搞好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是福及当代、惠泽子孙的千秋大业,其工程质量,不仅关系着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确保基础设施和各项重大工程的质量,是所有工程组织者、设计者、评估者、施工者和监理者的历史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搞好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我们建设的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
    2023-06-10
    380人看过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室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5月12日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为妥善解决易地调动干部的住房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厅字[2003]13号)精神及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组织需要易地调动,并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的党政干部(以下简称调动工作),包括各级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由省委、市委管理的领导管理。二、承租或购买现居住公有住房调动干部在原工作地和新工作地购建过房改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合作
    2023-06-10
    82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清缴回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意见(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狠抓两个确保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得到加强,挤占挪用和违纪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县、市仍存在挤占挪用、隐匿、转移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一些地方继续违规提取管理费;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基金安全和完整存在较大的风险。为坚决杜绝挤占挪
    2023-06-09
    371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5月13日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令[2002]第8号?,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认真开展《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开展《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造成一定声势,深入到用人企业、街道组织和基层单位,广泛宣传《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和意义,有重点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问题解答、监督检查以及提供劳动合同范本等多种形式,为基层提供有效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有针对性的举办《管理办法》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并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广泛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观念及政策水平,使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全面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
    2023-06-09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山东省通知贯彻《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可适当放宽,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山东省规定,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结合旧村改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村庄建在盐碱地。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一)城市郊
    • 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新劳动者产假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相关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正常分娩时,分娩后90天以上(包括分娩前15天)(2)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时,按照正常分娩处理(3)
    • 黑龙江省贯彻黑龙江省贯彻交通事故赔偿条例的通知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十七条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二)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致使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事故责任人归案后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
      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人口安置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