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退休了,工伤赔款会打折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3 20:30:03 443 人看过

倘若受害人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在达到退休年龄并满足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需的前提下,若其所领得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比之于其所应享有的伤残津贴为低,他们自然有权申请相关补贴,而这笔差额数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充到位。

此外,如果当事人依法与原雇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他/她还将有资格领取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相应的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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