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哪些病历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34:26 357 人看过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患者有权复印病历
    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所必须的证据材料——病历及相关材料,新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了患者明确的说法: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是否提供病历一直是医患双方争执的原因之一。以往,为了争夺病历以备在之后的法律诉讼中处于主动,有些患者甚至采用了藏匿的手法保存病历。现在,新条例规定,不仅涂改病历等行为被严厉禁止,而且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病历资料服务的将被责令改正,甚至,相关责任人可能因拒绝患者复印病历、未按要求书写保管封存病历的行为将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
    2023-05-01
    428人看过
  • 如何处理患者病历复印复制的申请?
    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
    2023-07-07
    198人看过
  • 患者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应当盖章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申请人有权对于医院给予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内容进行核对。对于应当复印而医疗机构未给予复印或拒绝给予复印的病历资料内容,申请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给予复印。
    2023-04-26
    257人看过
  • 病历复印:患者的权利和范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治疗意见等。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医嘱单位是指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所下达的治疗和护理意见,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是指记录患者所接受的各种实验室检验结果的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是指患者接受的X光、CT、MRI等医学影像检查的影像资料和结果报告单。特殊检查同意书是指由于病情需要必须进行某些特殊的检查项目,尤其是有创性
    2023-07-02
    358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例讨论记录等患者未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如何处置
    发生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一、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医疗纠纷药品封存能存多久法律对医疗事故的药品能封存多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对药物封存后,应该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启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
    2023-04-12
    411人看过
  • 有哪些人具有复印或复制病例资料的权限
    患者出院之后,如果需要复制病历资料,以下人员可以到就医的医院医务部门复制:(1)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因办理案件需要的公安、司法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权复制患者病历。复制权侵害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
    2023-07-19
    389人看过
  • 患者复印病历时应注意什么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全部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复印病历时,注意要求医疗机构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并且保证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患者复印病历包括哪些内容患者复印病历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超声、心电图、照片、CT等、医嘱单、体温表、其他医疗文书如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和出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等。去医院提取病历流程: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就诊医院提供身份证后填写复印病历材料申请表即可提取。主要填写个人信息、要复印的病历、复印的理由等,然后由医务科盖章。到病案室后将复印病历申请表给病案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会查找,查找过程中会问什么时候出院、身份证号码等等,以确认查找的是正确的。如果本人去不了,代理人需持患者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2023-07-25
    403人看过
  • 患者要求复印复制病历时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可以真正的了解到病人的死亡原因,收集的证据可以证明事情的真相,患者如果要求复印病历,需要向医疗服务机构申请,同意之后需要在监控部门的主持下复印,患者如果要求复印病历需要进行上申请之后再由医疗机关进行监督。一、医疗事故诉讼如何收集证据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
    2023-06-22
    456人看过
  • 医院关于患者复印病历的规定
    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正常工作时间内,门诊办公室负责受理门诊病历复印申请,医务部负责受理住院病历复印申请,社工办负责受理涉及纠纷的病历复印申请。受理病历复印申请时,应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核复印病历申请人及申请人所持有的有效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医院伪造篡改病历怎么办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伪造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据了解,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规定是,若医生篡改病历的行为或后果直接导致了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更严重的情况时,才会认定是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时,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做法,专家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联合下发的通知,凡是证实到病历被伪造过的,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等级
    2023-07-31
    155人看过
  • 从门诊病历到化验单患者都有权复印
    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赋予了患者复印病历的权力。根据条例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这里所说的门诊病历,包括门、急诊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年龄等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初步诊断和治疗意见等。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医嘱单指医师诊查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所下达的治疗和护理意见,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指记录患者接受的各种实验室检验结
    2023-04-26
    290人看过
  •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什么资料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2023-06-18
    246人看过
  • 患者可查阅或复制的资料范围
    患者有权利查阅复制的资料有: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哪些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治疗意见等。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医嘱单位是指医师对患者进行
    2023-07-11
    438人看过
  • 医院拒绝复印病历是侵犯患者知情权
    王某出院后,为了解治疗的情况,其夫多次向医院索要住院病历,均无果。无奈,王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依法保护其知情权。10月31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判决医院为患者提供复印病历资料服务。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8日,王某因病到某防治中心住院治疗。8月15日出院后,为了解治疗的情况和继续治疗的需要,王某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资料,未果。法院认为,王某因病到医院就诊,双方形成了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后果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当患者及其家人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有依法提供复制服务的义务。
    2023-06-04
    247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在医院有权复制复印哪些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其中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治疗意见等。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医嘱单位是指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所下达的治疗和护理意见,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是指记录患者所接受的各种实验室检验结果的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是指患者接受的X光、CT、MRI等医学影像检查的影像资料和结果报告单。特殊检查同意书是指由于病情需要必须进行某些特殊的检查项目,尤其
    2023-06-08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相关咨询
    • 患者是否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等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这种情况也较为多见、体温单。第九条严禁涂改。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并加以注明,医患双方达成的协议,都是最后一道防线、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有可能引起二次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各自委托代理人协商解决,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对于患方在病历分析,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恪
    • 患者能复印病历资料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6
      患者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复印病历。患者本人复印只需出示身份证,若是委托他人需带着患者及本人身份证,以及患者委托书,到医院主管部门办理复印手续并交纳复印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也是可以复印的。 允许复印病历应选择那些与病情有关的资料,否则一份住院几个月的病历如全盘复印下来很可能有相当部分是无用的,造成不必要的花费,因此复印前不妨先向专家咨询一下。
    • 患者能否复印或者复制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能否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l0条和第56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
    • 患者是否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资料,复制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
    • 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哪些程序进行复印或复制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