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临时工要签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4:04:57 149 人看过

需要的,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长期临时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临时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对临时职工实行有效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定义

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原则

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临时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

第四章程序及内容

一、临时工的招收

(一)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用工定岗定编方案,报送领导审批,并对需要一定上岗条件的岗位提出招工具体要求。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工作。根据领导审批后的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录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三)临时工录用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

2、身心健康;

3、无明显外观缺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

5、无前科。

二、临时工的管理

(一)临时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工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临时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临时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工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风险金200元,风险金统一由综合部在临时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风险金退还及扣罚规定:

1、临时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工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风险金。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3、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工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四、临时工的培训

(一)企划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

岗位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企划部负责发放上岗证,临时工无证不得上岗。

(二)集中性安全培训每半年一次,由企划部、安保部、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三)集中性厂情教育每年度一次,由企划部和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四)生产淡季对临时工进行综合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情教育、安全教育、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等,由企划部、综合部、用工部门等共同负责。

五、临时工公共守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厂内各种规章制度。

(二)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要求仪表整洁、配带上岗证。

(三)不迟到、不早退,有病请假,严禁旷工。

(四)服从工段长、带班长的指挥。

(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六)爱护公物,不损坏厂内一草一木。

(七)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八)熟悉本工种岗位职责。

(九)严格按照操作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工作。

(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食堂就餐,对随意拖延时间者按规定予以罚款。

(十一)严禁酒后上班。

(十二)严禁在厂内惹事生非、打架斗殴。

六、临时工的晋级及待遇

根据所从事工种和技术要求的不同,临时工主要分为分选用工、加工用工和质检用工三部分,分别加以规定。加工工段用工

加工工段用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辅助工——管理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掌握岗位的应知应会,并严格遵守。

(5)本岗位管理人员推荐,加工工段长审批。

2、合格工——熟练工

(1)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2)了解车间工艺流程,熟悉本岗位工艺指标、作业指导书。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

(4)岗位测评达到85分(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

(5)持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可优先晋级。

(6)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7)直接主管推荐并报部室考核、评审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熟练工——辅助工

(1)在熟练工的岗位上满1年。

(2)能够在掌握工作原理和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独立操作设备,并且各项工艺指标合格。

(3)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4)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4、辅助工——管理工

(1)在辅助工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初级工证件。

(4)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岗位降级

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班组长评价和工段长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

(1)试用工8元/天。

(2)合格工9—11元/天,根据岗位不同设置工资。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3)熟练工12--13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4)辅助工15--18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标准。

(2)辅助工、管理工享长期工的工作餐标准。

4、学习培训权利

临时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对于表现突出的或有潜质的可以安排外出参观学习,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取得证书者,可以优先晋级。

5、其他权利享受长期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分选工、烟叶检验工

分选工、检验工属技术工种,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期三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分选技能或检测技术。

(5)分选试用工、检测工优先从加工工段择优选拔。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2、合格工—初级工

(1)了解并掌握烟叶的基本知识或质检知识。

(2)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85分以上。

(3)分选工段或质检部门推荐,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4)通过初级工鉴定,获得初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初级工—中级工

(1)取得初级工证书。

(2)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4)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中级工鉴定。

(5)通过中级工鉴定,获得中级工证书。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4、中级工—高级工(1)取得中级工证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5分以上。

(3)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高级工鉴定。

(4)通过高级工鉴定,获得高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技能降级

根据各人的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和直接主管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

(1)根据分选工、检验工技能的高低,相应调整工资待遇:试用工10元/天,合格工11--13元/天,初级工14--18元/天,中级工20--25元/天,高级工另行聘用。

(2)无分选任务时安排参加车间生产或其它工作,相应调整工资待遇:合格工10元/天,初级工12元/天,中级工15元/天,高级工20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培训期间工资减半执行。

(3)非生产期间,享受固定补贴,合格工30元/月,初级工60元/月,中级工200元/月,但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

2、劳保福利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待遇。

(2)高级工享受长期工工作餐待遇。

4、其它权利享受长期工同等待遇。

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的福利是一样的,享有同工同酬,享有休假日。但是实际中临时工则存在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很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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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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