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0:43:07 248 人看过

被告人郑某于2006年8月窜入被害人陈某家院内盗窃白马一匹,刚出院墙25米时,陈某发现马匹丢失,遂打一声呼哨,白马立即挣脱郑某跑回陈某家院内。

[分歧]

在本案审理中,对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观点一:郑某的行为属盗窃既遂,因为郑某已从陈某院内牵出马匹,按常理陈某控制马匹的主要方法应是院墙,马匹被牵出院子25米,陈某已失去对该白马的控制能力,虽然后来白马又回到陈某家中,那是盗窃既遂后的后续结果,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观点二:郑某行为属盗窃未遂,因为白马在陈某一声呼哨下又回到陈家,可见陈某并未真正失去对白马的控制,是否失控,不能以院墙论,应以实际情况而定。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我国刑法学界对盗窃既遂、未遂的标准问题的主流观点是失控加控制说”。所谓失控加控制说”,是指财物所有人、管理人对财物失去控制,而行为人又彻底地控制了财物的情形。笔者认为,以失控加控制说”来划分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既遂是盗窃成功,财物已脱离了其所有人、管理人或持有人的控制,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已经实现,应属于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本案中的白马最终在陈某呼哨声控制下跑回陈家,可见陈某对该白马并未完全失去控制,同理,郑某也未完全控制住白马。因此,应属盗窃未遂。但审判实践中执行这一标准时应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片面和机械地分析问题。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林振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目的相关文章
  • 盗窃罪500是盗窃未遂吗
    盗窃500和盗窃未遂没有关系,一般盗窃未遂这样分析:要正确界定盗窃未遂,首先应正确把握“控制”的含义以及控制与失控之间的时空关系。所谓控制,是指对财物的直接把握或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财物的制约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例如,将财物放在身上且仅凭自己的意愿便能处分财物,就是“直接把握”;虽然财物不放在身上,但将财物放在自己的房间内或公共场所某处自己能够辨认并取回的地方,就是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财物的制约。关于控制与失控之间的时空关系,物主与盗窃者之间对财物的控制权是互相排斥的,不可能同时控制同一财物。如果物主控制着财物,盗窃者就不可能同时也控制着该财物;反之亦然。然而,物主失去了对其财物的控制,该财物却并不一定为盗窃者所控制,这是因为,前者的“失控”既可能是被盗,也可能是“遗失”,只有前者对财物的“失控”是由于后者所为,该财物才必定为后者所控制。并且这种控制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一旦物主失去对财物
    2023-04-17
    303人看过
  • 盗窃罪500是盗窃未遂吗
    盗窃500和盗窃未遂没有关系,一般盗窃未遂这样分析:要正确界定盗窃未遂,首先应正确把握“控制”的含义以及控制与失控之间的时空关系。所谓控制,是指对财物的直接把握或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财物的制约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例如,将财物放在身上且仅凭自己的意愿便能处分财物,就是“直接把握”;虽然财物不放在身上,但将财物放在自己的房间内或公共场所某处自己能够辨认并取回的地方,就是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财物的制约。关于控制与失控之间的时空关系,物主与盗窃者之间对财物的控制权是互相排斥的,不可能同时控制同一财物。如果物主控制着财物,盗窃者就不可能同时也控制着该财物;反之亦然。然而,物主失去了对其财物的控制,该财物却并不一定为盗窃者所控制,这是因为,前者的“失控”既可能是被盗,也可能是“遗失”,只有前者对财物的“失控”是由于后者所为,该财物才必定为后者所控制。并且这种控制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一旦物主失去对财物
    2023-03-16
    402人看过
  • 此案是盗窃既遂吗?
    被告人孙*斌,系开封市农资公司下岗工人。2005年2月12日下午,孙*斌喝过酒之后来到事先已踩好点的花溪小区3号楼1单元6楼的曾某某家,撬开防盗门,入室盗窃。这时刚好被回家的曾某某发现,曾某某跑下楼后大喊“抓贼”并拨打了110,周围群众闻讯帮助围堵,当被告人孙*斌携所盗物品包括联想天逸手提电脑1部、首信手机电池1块、石林牌香烟1盒逃至该楼楼下时由于曾某某呼喊,他害怕跑不掉,遂将手提电脑丢在该小区的车库旁,被群众抓获。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为8850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孙*斌是否构成盗窃既遂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孙*斌在逃跑过程中将所盗的电脑丢掉,未实际控制构成盗窃罪的主要盗窃物,应按照盗窃未遂量刑;另一种意见认为,虽然孙*斌在逃跑过程中将所盗的电脑丢掉,但不妨碍成立盗窃既遂。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023-05-05
    406人看过
  • 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吗
    一、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吗1、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盗窃是结果犯,未遂指危害结果没有完成的犯罪形态,盗窃罪的危害结果是公私财物受到侵害,在你的描述中,未能盗的财物,那么单单就盗窃罪而言,公私财物未受侵害,危害结果没有完成,属于未遂。2、盗窃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预备的根本区别。(2)犯罪未得逞,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既遂的根本区别。二、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吗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2023-04-20
    276人看过
  • 盗窃未盗得财物是盗窃未遂吗
    盗窃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因此,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但为盗得财物的,是盗窃未遂。一、入室盗窃未遂可以报案吗入室盗窃未遂可以报案,对于盗窃的人也应该受到刑法的处罚。入室盗窃未遂该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诽谤罪可以未遂认定吗可以。(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
    2023-03-12
    246人看过
  • 入户盗窃就是盗窃既遂吗
    入户盗窃不同于盗窃罪原条款的规定,没有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只要实施上述的行为,即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要宽于普通型盗窃的定罪标准,而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将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与犯罪既遂标准混为一谈,从而导致成为司法人员面临的新问题。实践中的观点实践中,有关入户盗窃的犯罪既遂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入户既遂说,一种是盗窃既遂说。(一)入户既遂说该说认为,入户盗窃是行为犯。行为犯的既遂是以实行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准,具体到入户盗窃型的盗窃罪来说,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进入户内,就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的实行行为已经完成,故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也就是说,入户盗窃应当以是否入户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行为人即使入户后未实际取得他人财物也应认定为犯罪既遂。(二)盗窃既遂说该说认为,入户盗窃是结果犯。按照通说观点,盗窃罪属于结果犯,而入户盗窃是盗窃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入户盗窃也属于结果犯。结果犯的既
    2023-03-03
    31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犯罪目的
    相关咨询
    •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既遂?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4
      入户盗窃不同于盗窃罪原条款的规定,没有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只要实施上述的行为,即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要宽于普通型盗窃的定罪标准,而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将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与犯罪既遂标准混为一谈,从而导致成为司法人员面临的新问题。 一、实践中的观点实践中,有关入户盗窃的犯罪既遂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入户既遂说,一种是盗窃既遂说我认为入室盗窃罪既遂中无论是入户既遂还是盗窃既遂都应该承担责任。
    • 盗窃既遂与未遂
      河南在线咨询 2020-12-05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
    • 盗窃既遂与未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1-09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
    • 盗窃既遂与未遂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09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
    • 盗窃既遂与未遂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1-05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