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介绍买卖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9:31:47 429 人看过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不构成犯罪

1、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就是贩卖毒品犯罪行为,就不能以犯罪处罚。

2、单纯的居间介绍行为是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贩卖毒品共犯予以处罚的。居间介绍在客观上帮助了贩毒者销售毒品,但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的共犯,主要在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贩毒共同犯罪的故意,必须是主观上共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共同非法收买毒品的故意。居间介绍行为人的故意,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撮合、搭桥的故意,不存在直接进行贩卖的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犯罪中的居间介绍行为?
    基本案情:被告人马某某在云南文山县经营液化气站认识了被告人罗某某后,常与罗某某谈论贩卖毒品牟利之事。2001年4中旬,罗某某认识了公安特情王某,并提及此事,王某表示自己能提供毒品海洛因。罗某某遂告知马某某,要马联系买主。马即通知住在广西宾阳的被告人胡某某帮助寻找买主。后罗与王某到南宁后通知马赶到南宁。4月24日,胡某某与其联系的买主亚龙(在逃),从宾阳赶到隆安与在此等候的马某某、罗某某、王某会面。亚龙与王某商定海洛因每千克13万元,由亚龙先支付1万元定金给王某,等亚龙凑齐钱后再赶往南宁进行现货交易。28日,亚龙在宾阳交给胡某某人民币5万元,让其前往南宁进行毒品交易,并将毒品带回宾阳验货。当日,胡某某与马某某、罗某某一同从宾阳赶到南宁时即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罗某某身上查获毒资5万元,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马某某、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审维持原判。裁判理由:本
    2023-03-08
    158人看过
  • 介绍买卖毒品买卖涉嫌什么性质的犯罪
    介绍买卖毒品是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只要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介绍毒品买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吗介绍毒品买卖可能会构成贩卖毒品罪。介绍人明知购毒者以贩卖毒品为目的购买毒品,仍然接受其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的,与购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介绍人为贩毒者介绍联络购买者的,那么与毒品贩卖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2023-07-27
    139人看过
  •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代购代卖毒品行为的区分有哪些
    2015年印发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武汉会议纪要”)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对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居中倒卖毒品行为的区分,以及居间介绍行为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处罚等问题作了规定。这两个文件的内容互为补充,较好地规范了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的法律适用。然而,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对上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对此类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代购代卖毒品行为的区分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代购代卖毒品行为在表现形式上亦有一定相似之处,且均从属于毒品交易主体的毒品买卖行为。因此,“大连会议纪要”规定,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即对这两类行为的定性一般是相同的。鉴于实践中对这两类行为的认定亦存在模糊认识,在此简单作一区分:第一,行为方式不同。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主要是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介
    2023-05-04
    144人看过
  • 介绍买卖毒品是不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属于犯罪行为,可以按贩卖毒品罪,追究介绍人员的刑事责任。一、居间贩毒应怎样量刑?居间介绍贩毒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量刑标准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不等。对于居间介绍贩毒非法活动,为吸毒人员提供毒品的,即使自己没有亲自贩毒,也同样可能被判刑,从实践上看,一般是按照从犯处理。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有什么区别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在于:1、调查的违法行为是不同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责任追究不同。司法机关只能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一般按照有关行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刑法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更严厉。三、介绍贿赂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介绍贿赂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
    2023-03-14
    279人看过
  • 介绍未成年好友卖淫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构成犯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3-06-12
    347人看过
  • 居间介绍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未获利行为?
    一、居间介绍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未获利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未获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拐卖儿童罪的基本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
    2023-04-29
    184人看过
  • 在民间介绍买卖婚姻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介绍买卖婚姻不一定是犯罪的,但一定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若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当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父母干涉子女结婚可能涉及违法1、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父母包办、买卖子女婚姻是违反《民法典》的,包办、买卖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以此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为干涉子女婚姻,涉嫌其他民事侵权(如侵犯名誉、人格)、刑事侵权(如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处罚。二、中国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刑标准:本罪是指以暴力手
    2023-03-11
    384人看过
  • 居中介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吗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1)、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必须是枪支、弹药与爆炸物。根据《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枪支、弹药是指军用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射击运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以及上述枪支所使用的弹药;发射金属弹丸的钢珠枪,也包含在内。”此外,对私自制作土枪出售,或者将体育运动用枪改装成火药枪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构成犯罪的,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予以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以犯罪论处。至于爆炸物,则是指具有较大爆破性或杀伤性的爆炸物,既包括军用的爆炸物,如地雷、炸弹、手榴弹,也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所列的爆破器材,但不应包括烟花、爆竹。(2)、必须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2023-05-02
    336人看过
  • 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否构成犯罪?
    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构成犯罪,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所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
    2023-04-04
    250人看过
  • 客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多少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毒驾怎么处理?毒驾的处理:1、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毒驾是指行为人在吸食过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由于此时驾驶者的思维处于一种不清晰的状态,因此驾驶机动车的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二、吸食海洛因如何处罚?对于吸食海洛因的行为人,其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吸毒如何判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
    2023-06-24
    473人看过
  • 介绍人实施介绍贿赂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根据刑法规定,介绍人如果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介绍贿赂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能够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介绍贿赂罪最多判多少年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的,最多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自然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刑法量刑减轻处罚条件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
    2023-06-23
    54人看过
  • 如何判断介绍他人卖淫是否构成犯罪
    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1、引诱五人以上或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的人卖淫;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
    2023-07-05
    257人看过
  •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一、第一次容留罪处罚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3、本罪
    2023-03-14
    367人看过
  • 介绍贩卖毒品罪要判多久
    居间介绍贩卖毒品的,在毒品交易中处于中间人地位,发挥介绍联络作用,通常与交易一方构成共同犯罪,但不以牟利为要件。那么居间介绍毒品会被判多久呢?居间介绍者实施为毒品交易主体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等帮助行为,对促成交易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从犯;对于以居间介绍者的身份介入毒品交易,但在交易中超出居间介绍者的地位,对交易的发起和达成起重要作用的被告人,可以认定为主犯。以此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
    2024-01-31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犯罪中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的共犯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在执行该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对于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者,通常一律认定为贩毒者的共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然而,对于为以吸食毒品为目的的购毒者,居间介绍购买毒品的行为,如果也一律认定为贩毒者的共犯,似乎有违共同犯罪构成理论。
    • 如何认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犯罪案中如何认定量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通常是指行为人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协调交易价格、数量,或者提供其他帮助,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具体包括,为贩毒者介绍联络购毒者的行为,为购毒者介绍联络贩毒者的行为,以及同时为毒品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在司法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居间介绍者的犯罪地位特殊。在司法认定上,对居间介绍者通常按照毒品交易一方的共犯处理。但
    • 居间介绍人为吸毒者,帮助吸毒者购买毒品,是否能够构成贩卖毒品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居间介绍人为吸毒者介绍卖毒者,帮助吸毒者购买毒品的。此种情况下,居间介绍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对卖毒者的贩卖活动起到了帮助作用,促成了毒品交易,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从主观上看,居间介绍人并没有帮助卖毒者进行贩卖毒品的故意,而仅是为了帮助吸毒者能够买到毒品,使其达到消费毒品的目的。因此,原则上不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居间介绍人为吸毒者介绍卖毒者,帮助吸毒者购买毒品的。此种情况下,居间介绍人的
    • 居间介绍他人购买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北京市XX的贩卖毒品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居间介绍是否获得报酬,获得的报酬多少不会影响行为的性质,其如果是为毒品买方居间介绍的,那么居间介绍者跟买毒人的性质是一样的,买毒人如果为了自吸,那么毒品数量少的都不构成犯罪,毒品数量大的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买卖儿童介绍人是否构成犯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1
      买卖儿童介绍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具体案情。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介绍人均应以拐卖儿童罪的从犯定罪处罚。只是对此类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据其介绍参与的程度、是否获利、获利的多少、介绍的次数等情节的轻重,依据刑法对从犯量刑的原则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