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需要保障。法院受理证据保全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一旦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就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此外,申请人所提供的担保必须与申请内容相适应。保全的证据必须是实物的,担保金额应该相当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申请标的是其他证据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当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何为证据保全,如何进行证据保全
1、证据保全是在证据有可能被毁损、遭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2、针对证据保全,民诉法第81条明确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3、保全证据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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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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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证据保全的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3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 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