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5:16:25 470 人看过

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有五项,满足之一的,则法院应当启动再审。分别是:

1、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

2、原判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并且有可能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的;

3、出现新的证据,表明原判认定之事实有错误,并且可能影响审判结果的;

4、原判据以形成审判结果的证据问题;

5、原审判人员职业品行问题如受贿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再审的条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判处死缓后能否申请再审

我国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抗诉的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再审是否属于重大案件立案条件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应当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五、审判人员在审理此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等行为。刑事案件再审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再审法律规定:对于由新证据、原判错误或者定罪的证据部充分等情况下可以再审,只有在检察院的抗诉下,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且检察院必须派员事先查阅案卷并出席法庭,检察院出席再审法庭,应与法院的审判管辖相适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
    2023-08-06
    235人看过
  • 法院审理刑事再审案件是否开庭
    刑事案件再审时是不是要开庭审理,视情况而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算是刑事案
    2023-05-01
    264人看过
  •  再审民事案件的意义是什么?
    民事再审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旦符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再审申请。再审立案后,案件将进入再审程序,审查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案件将结束再审程序。如果审查后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属于错误判决,法院可能会决定再审,反之则驳回申请。民事再审立案意味着该案件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一审二审判决一样,申请再审后立案审查,意味着案件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审查确定存在问题,属于错误判决,法院可能会决定再审。如果审查后法院认为没有什么错误,就会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民事再审是什么?再审立案意味着什么?民事再审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在当事人提出申诉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再审立案则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经过审查符合再审条件后,人民法院作出再审立案的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立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2023-08-27
    405人看过
  • 劳动案件的启示是什么
    徐于2005年7月1日加入深圳××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岗位,实行绩效工资制。2007年7月1日,公司与徐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9年6月31日。2008年1月,公司进行了2007年度绩效考核,徐某被评为不合格。因此,2008年2月21日,公司以“评估不合格”为由书面通知徐于3月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他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吗?2.公司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评估]首先,在这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理由如下:《劳动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称
    2023-05-03
    13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再审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一、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刑事申诉理由有哪些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作为申诉人可以提出申诉。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提出申诉理由。关于申诉理由,本人认为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提起再审的理由来执行。因为提出申诉与提起再审的理由和目的是一致的。根据该条规定,申诉理由,是指原审
    2023-06-22
    244人看过
  • 什么是再审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2023-08-03
    239人看过
  • 启动司法审计所需的条件
    1、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审计,并说明请求审计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同时需要提出明确的审计财务状况年度及年限,并自愿预付审计费用。2、法院裁定启动司法审计程序的,同时裁决向被执行企业的协助义务人发出《协助提供企业财务账册、资料通知书》,责令其到法院接受庭询,并提交审计所需要账册。3、执行案件经办人在确定应审计的事项后报领导审查,由执行机构定期从有相应审计资质的中介单位中,摇珠选定委托的审计机构。4、根据司法审计的结果和其它证据材料,执行局作出相应的处理:被执行人有作假账、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等逃废债务行为的,裁定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主体;若不能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主体的,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决定是否另行起诉;审计后证实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的,可依法裁定案件中止执行,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还债。职务侵占司法审计报告有用吗有用,司法审计是案件管辖的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采用
    2023-07-09
    34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什么案件是需要再审的
    刑事诉讼案件需要再审的情形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分三个阶段,分别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
    2023-08-04
    180人看过
  • 刑事再审程序的开启规定
    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为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2、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是抗诉这一法律监督形式的有益补充。近年来,该院对已生效确实存在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创新刑事审判监督方式,尝试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从而纠正错误的刑事裁判。在节约司法资
    2023-06-30
    76人看过
  • 法院如何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法院如何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二、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是什么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
    2023-04-20
    123人看过
  • 刑事诉讼再审的启动方式
    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申诉,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是否启动再审,但是申诉期间并不停止执行。第二种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要进行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最高法院,上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就是说,如果上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还有一种是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可以启动再审。再审的启动,并没有次数的限制。一、到高级人民法院怎么申诉1、申诉一般应先到中级人民法院再到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向人大或者检察院进行申诉,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2023-06-28
    417人看过
  • 再审决定书(刑事案件用)
    ______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刑监字第号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或者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刑___字第___号刑事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___犯___罪,判处……(写明判处内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简述提起再审的来由)。本院认为:……(简要写明应予再审的理由)。据此,依照……(写明决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决定如下:……(写明决定内容,分三种情况:第一,本院决定再审的,写:“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第二,本院决定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第三,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写:“指令______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本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附: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2023-06-11
    458人看过
  • 再审刑事案件申请规定
    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1、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法院作出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案件事实有错误的;2、法院依据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3、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案件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徇私的行为。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如下: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023-07-05
    309人看过
  • 刑事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审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按
    2023-04-21
    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致,另一方面也存在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如在原审中恶意隐瞒重要证据,在申诉审查阶段才将实情托出,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再如,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上诉权,而是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因申诉程
    • 法院启动调解书再审的条件有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调解书原则上不能申请上诉,但是如果确实是错审或者有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
    • 法院再审程序启动条件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
      主体:(1)各级[生效审]人民法院院长和本院审判委员会(2)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院条件: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详情参照民诉第177条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 审理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刑事条件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30
      刑事立案条件是指决定立案的基本要求。(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客观真实证据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准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这并不意味着证明犯罪的证据需要充分,也不应该是办案人员通过估计和猜测得出的结论。(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能立
    • 案件中止审理重启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案件中止审理重启的条件 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消失的,应当重启案件的审理程序,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