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采信新证据的识别与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09:03:13 489 人看过

按照《中基层人民法院考核申辩办法(2010)》的规定,对于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需定期逐渐上报高院审官办审核,因“新证据”而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都要由该部门审核,以决定是否成立。

就改发案件申辩程序而言,首先对于需改发的案件,无论是因新证据而改判或发回重审,还是因法律适用错误、程序适用错误而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在结案方式上统一填为“改判”或“发回重审”,在原因上填写“其他一(新证据)”、“其他二(案结事了)”“其他三(不可归责于一审、二审的原因”,在二审法院填录完整后就报高院审管办审核,初次审核后对于不成立的案件,基层法院可以进行申辩,由一审法院法官和二审法院法官分别提出裁判结果和采信“新证据”而改判的原因,报高院审管办审核,如审核不成立,就被定性为“不成立”了。

相关知识:新证据的识别

根据新证据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新证据分为因时间原因产生的新证据、因客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因主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

1、因时间原因产生的新证据,主要是指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或一审庭审程序结束后发现的证据,此类证据的特点在于其不断发展变化的延续过程中直接影响到对待证事实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最终及实质性认定,如医疗事故、人身侵权案件中,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后遗症状在不断发生变化等情形。此类证据主要是人身权纠纷案件中,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健康权纠纷等,2017年因新证据而改判的659件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健康权纠纷有116件,占比为17.60%,其中有42件是因为当事人(主要是原告)在二审期间又发生了新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等费用。

2、因客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主要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或者庭审程序中已经存在,但因独立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而是在事后才发现的证据。因客观原因的不同该类新证据又分为因外界客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和因当事人自身的客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两种,前者主要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等自然灾害或者因战争、暴乱、政变等原因而产生的新证据,后者是指因当事人住院、出国等自身原因无法提供的证据。

3、因主观原因产生的新证据,是指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或在庭审结束前就已经存在的,而因当事人主观原因在上述期限内并未提出,而是在事后才提出的证据。因当事人主观原因的不同又分为一般过失原因产生的新证据、因重大过失或故意产生的新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新证据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一、被告是否一定要在15日内提供证据被告不是一定要15天内提供证据。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
    2023-03-11
    248人看过
  •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一、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条文中的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有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具体有以下几种:1、新发现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2、新取得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3、新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4、未质证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中已经提交,由于原审法院的原因,未组织质证且未作裁判根据的。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
    2023-04-18
    1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
    2023-04-13
    180人看过
  •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再审有新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才符合再审的条件。因此,“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是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标准。如果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证据只是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一般瑕疵的,则不应当认定为新的证据。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条文中的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有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具体有以下几种:1、新发现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2、新取得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3、新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4、未质证的证据,该证
    2023-04-21
    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的联系与区别(一)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的联系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第二审程序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第一审程序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和裁定在上诉期限内不上诉,或一审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均不会发生第二审程序。(二)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一样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诉权而产生的,但两者却存在着以下区别: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起诉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诉权,但其直接目的是不同的。行起诉权是要求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运用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
    2023-04-13
    3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提交时间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一、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包括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3、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一、民事诉讼二审流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
    2023-04-07
    6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和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审查要依据具体情形。
    • 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的认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17
      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
    • 民事诉讼二审的新证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6
      当事人应当在合理、适当的期间内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再审申请人未在原审提交证据,应当向法院说明未在原审提交证据的理由。一般应要求再审申请人书面说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证据的时间,并书面说明该证据为新证据的理由。再审申请人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法院应当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即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新证据不因原审逾期提交而证据失权。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与案件基本事实无关
    • 行政诉讼二审新证据怎样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5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2020年《》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
    • 民事诉讼二审的新证据怎么提交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31
      二审后当事人可以向原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再审要求,说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