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特殊情况作了什么规定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
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
二、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
四、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
五、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
-
民法典的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有什么规定
99人看过
-
民法典的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是什么
368人看过
-
关于典物的风险负担
154人看过
-
民法典的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222人看过
-
民法典的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284人看过
-
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特殊变更的生效规定
259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消灭的特殊情形有什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民法典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消灭的特殊情形】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
-
法律对特殊情况支付工资有什么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如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倍的工资。
-
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风险承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何方负担。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即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二、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
-
什么是特殊防卫权,刑法对特殊防卫权的规定,刑法对特殊防卫的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5特殊防卫权,这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下、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含义。以下是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请参考:一、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