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中的毒品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8:52:01 483 人看过

毒品鉴定

在现有条件下,对于拟判死刑的案件,应该对所查获的毒品进行定性定量鉴定。对于作其他处罚的毒品犯罪案件,如果查获的毒品形状、颜色明显不同于原认定的毒品种类的一般特征,或者有争议的,也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以后要逐步做到,使毒品的鉴定结论如同其他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技术鉴定一样,成为确定犯罪事实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证据内容。有关毒品鉴定的一些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作出规定。

刑法条文: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毒品犯罪中的量刑标准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六、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传统毒品犯罪和新型毒品犯罪
    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在我国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歌舞娱乐场所中流行。这些年新型种类日趋增多,除常见的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外,目前氯胺酮(K粉)、麻古、三唑仑、咖啡因等人工合成的精神类新类型毒品也迅速流行。新型毒品犯罪具备一些与传统毒品犯罪不同的特点。人们普遍对新型毒品危害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麻古不是毒品,吸食是一种时尚,而不是违法行为,吸食新型毒品不会成瘾,容易戒断。新型毒品来源地主要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呈现从东南沿海向西北地区渗透的趋势。司法实践中审理的新型毒品案件来看,新型毒品主要来自于广州、深圳。吸食新型毒品群体多元化,吸食群众逐步由过去的社会无业青年向商人、公司职员、演员、大学生和国家公务
    2023-06-11
    182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中毒品数量的判定依据
    贩卖毒品罪的毒品数量认定标准:1、销售毒品、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销售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销售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贩卖毒品集团的
    2023-07-09
    312人看过
  • 毒品犯罪再犯的规定,毒品犯罪再犯可以假释吗
    一、毒品犯罪再犯的规定毒品犯罪再犯的规定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二、毒品犯罪再犯可以假释吗毒品犯罪再犯可以申请假释。不过减刑和假释都需要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才能适用。《刑法》第三
    2023-06-21
    399人看过
  • 计算毒品犯罪中的毒品数量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对于犯罪人为了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藏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毒品数量如何认定这个是需要具体毒品案子具体分析的,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法律文件可以供参考: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尤其是毒品掺假后其数量才可达到判处死刑标准的案件,更应慎重量刑,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在计算毒品数量时,对于十分明确的同种类毒
    2023-06-30
    101人看过
  • 我国刑法有几种毒品犯罪罪名,毒品犯罪未缴获毒品能定罪吗
    我国刑法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十二种犯罪罪名。毒品犯罪未缴获毒品能否定罪应当根据是否毒品犯罪的事实都有证据进行证明,证据是否都予以查证属实等来进行判断。一、我国刑法有几种毒品犯罪罪名我国刑法规定有十二个毒品罪名,具体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10.强迫他人吸毒罪;11.容留他人吸毒罪;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二、毒品犯罪未缴获毒品能定罪吗毒品犯罪未缴获毒品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毒品犯罪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据确
    2022-07-13
    91人看过
  •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否需要毒品鉴定
    非法持有毒品罪在办案实际中需要毒品鉴定。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近年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掺假频繁,纯度越高危害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论处对大量掺假与高纯度贩毒同等处罚,表面上严惩,实则有失公正,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故而有必要对以下两种情形的毒品作含量鉴定并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1、有证据证明掺假明显的。2、新型毒品案件,因其成分混乱,应对其毒效、含毒量鉴定,并参考交易价格,决定适用的刑罚。3.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对于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分别确定其毒品种类;不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对于刑法、
    2023-02-24
    221人看过
  • 【毒品的量刑】毒品犯罪实务研究
    近年来,各级人们法院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依法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风气、增进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有关媒体透露的情况来看,当前国际和国内毒品但最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且毒品犯罪的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性和智能化的特点,集团化、职业化和武装掩护的制毒、贩毒活动也呈现着猖獗势头。这种现实状况及增大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和毒品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也增加了打击、治理毒品犯罪的制度。因此,关注和研究毒品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试图立足于毒品犯罪的审判实践,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应问题展开粗略的探讨。一、关于毒品犯罪的事实认定一般地说,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着许多共性,如重视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定罪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等等。反毒品犯罪的事实
    2023-06-11
    318人看过
  • 【毒品犯罪司法解释】毒品犯罪侵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
    这种观点认为,毒品犯罪所侵害的是国家的毒品管理秩序或者说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持这样观点的人们不在少数,典型的有于志刚先生在《毒品犯罪与相关犯罪认定与处理》一文的观点,他认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所侵害的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5]还有学者主张:“贩卖毒品最所侵害的直接客体是我国对毒品购销活动的管制。”[26]有学者在论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时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27]这种观点坚持同样的逻辑,在论述持有毒品犯罪的时候,同样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8]有一种观点这样表述,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作者还对自己的这种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规定,非经国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都不
    2023-06-11
    385人看过
  • 毒品犯罪中毒品窝藏、转移、隐瞒罪的法律适用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判刑如下:1、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犯罪中有毒品窝藏和转移的规定有哪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
    2023-07-04
    319人看过
  • 制毒物品犯罪中如何确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
    对于如何认定被告人明知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二条对于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经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1、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2、以藏匿、夹带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3、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4、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的;5、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6、以虚假身份、地址办理托运、邮寄手续的;7、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关于制毒物品犯罪的认定是怎样的(一)《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
    2023-07-24
    224人看过
  • 毒品数量的多少在贩卖毒品罪中的认定
    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的计算是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禁毒工作的措施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毒品包括哪些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传统毒品种类有:1、鸦片;2、吗啡;3、海洛因;4、大麻;5、杜冷丁;6、古柯;7、可卡因等。新型毒品种类有:1、冰毒;2、摇头丸;3、K粉;4、咖啡因;
    2023-03-09
    313人看过
  • 毒品犯罪中的死刑判决与毒品种类有关吗?
    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毒多少克可以判死刑贩毒一千克可以判死刑。贩毒的处罚标准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
    2023-07-02
    472人看过
  • 鉴定毒品的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鉴定毒品的程序为由侦查人员将查获的毒品在三日以内,送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送检的侦查人员应当配合鉴定机构核对鉴定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并检查鉴定材料是否满足鉴定需要;鉴定人出具鉴定结果。鉴定毒品的程序的法律依据《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对查获的全部毒品或者从查获的毒品中选取或者随机抽取的检材,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自毒品被查获之日起三日以内,送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有案情复杂、查获毒品数量较多、异地办案、在交通不便地区办案等情形的,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七日。公安机关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022-06-30
    158人看过
  • 我国毒品犯罪包括哪些毒品
    一、我国毒品犯罪包括哪些毒品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毒品种类一般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二、毒品犯罪的种类有哪些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走私制毒物品罪;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三、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有哪些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
    2024-01-22
    34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毒品犯罪鉴定机构,毒品犯罪中的毒物如何认定?具有什么意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
    • 毒品犯罪中,对毒品犯罪中不同的毒品犯罪种类,应当予以处罚的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
      一、《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毒品犯罪中不同的毒品种类数量相同,量刑也是不一样的; 三、在犯罪过程中有没有暴力抗拒抓捕等情节对量刑也不一样; 四、是不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的起的作用大小又如何也不一样; 五、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都要从重处罚。 以上只是针对你的提问所作出的列举回答,其它还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 毒品犯罪案件中对毒品的纯度如何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规定是“所涉毒品不以纯度为定罪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所贩卖的毒品纯度很低的现象,这样如果以总量计算进行定罪则显失公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特发下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毒品的纯度作了规定: 1、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 2、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与标准的海洛因含量相同;含量不够25%的
    • 毒品犯罪中怎么样算是立功,毒品犯罪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立功的情形有很多,协助抓捕、检举他人犯罪等等都属于刑法规定的立功情形,而且检举也并不要求必须是检举的。
    • 吸食毒品运输毒品罪怎么认定, 运输毒品罪中的毒品数量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吸食毒品只属于违法行为,而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同时运输毒品还要根据品种和数量结合而予以处罚。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