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05:27 431 人看过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一、保管人要履行的保管义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人需要遵守的义务包括:

一是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保管人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保管人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是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二、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哪个承担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承担相应看谁是过错方。比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任意解除权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任意解除权的情形: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但现实中委托合同基于任意解除权通常会做一定限制,在合同约定过程中限制双方适用任意解除权。

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投保人相关文章
  • 怎样赔偿无限合同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通常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定,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1年算。6个月以下的,劳动者可获得半个月工资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按月平均工资2倍的数额来赔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不超过12年。签无限合同的利弊与弊端签了无限期合同的利弊:1、利: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有利于劳动者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2、弊: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2023-07-01
    102人看过
  • 保管合同是有偿合同吗什么是有偿合同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主要看双方当事人如何约定的。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保管合同是债吗保管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与债权合同相对应的概念还有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从法律上讲,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合同关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023-08-14
    315人看过
  • 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怎样的
    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一、买房担保人承担哪些责任买房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如下: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人具有的资格如下: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二、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不给我修车怎样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2023-03-19
    307人看过
  •  无偿保管合同的定义与范围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无偿或有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寄存人的请求下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仅在寄存人请求下才承担保管责任,因此是单务合同。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无偿或有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寄存人的请求下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无偿委托、无偿保管、附义务之赠与、使用借贷、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等都是单务合同。 【 保 管 合 同 】 如 何 定 义 无 偿 保 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六条,当事人可以就保管场所、保管设施、保管时间、报酬等事项订立保管合同。同时,根据该条款的规定,保管人可以要求存货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保管费用、保管期间届满后多长时间内的保管费用、以及保管费用的结算方式等条款。在保管期间,保管人不
    2023-09-07
    388人看过
  • 无偿保管合同的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中的规定以及造成的损失而定,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委托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一般不会收费。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情况,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要赔偿。《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虽说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其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较轻,但保管人还是应该尽到与保管自己所有物相同的义务,所以,只要尽了一般义务,能自证其无重大过失,便可以免赔偿责任。但如果有重大过失,还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无偿保管过程中义务分类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
    2023-06-21
    392人看过
  • 无偿合同能随时撤销吗,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
    一、无偿合同能随时撤销吗要看是哪种无偿合同,如果是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随意撤销的,但是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和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无偿合同的特点是其中一方不需要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无偿合同特征是赠予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
    2023-06-17
    281人看过
  • 怎样具有保管合同关系
    从《民法典》的第八百八十八条到第九百零三条皆为保管合同相关规定。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合同,也称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其中,对他人物品进行保管的人称保管人或受寄人;将自己的物品交托于保管人保管的人称寄存人。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一、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保管合同是践成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三)保管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四)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法典中将该相关规定做了些许修改,原规定是关于保管责任与物品损失,若是证明保管人没有重过失,可免赔偿,现加上需要
    2023-04-07
    358人看过
  • 《民法典》无偿保管合同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无偿保管合同责任规定是什么《民法典》无偿保管合同责任规定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保管的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无偿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至八百九十三对保管合同规定如下:(一)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三)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五)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
    2023-04-12
    289人看过
  • 订立无偿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订立无偿保管合同要注意的有:1、保管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保管能力;2、要明确约定为无偿保管;3、保管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是自保管物交付时,合同成立。一、订立无偿合同时有什么注意点订立无偿保管合同时需要注意损坏赔偿责任的承担。无偿保管合同是无偿替他人保管物品,若保管物品出现损坏,保管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都是需要考虑的地方。按照规定,无偿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后,若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保管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应当承担责任。重大过失指的是保管人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预见之后没有采取措施,并因此造成物品损害的行为。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
    2023-03-05
    415人看过
  • 无其合同解除合同怎么样补偿
    无故解除无期合同的赔偿方式:依法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无故解除无期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一、企业效益不好辞退员工有补偿吗企业效益不好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若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没有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当时的实际情况已经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按照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支付的赔偿金为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
    2023-03-15
    141人看过
  • 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根据是否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代价,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区分,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享用合同权利,但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就是有偿合同它可以在合同中取得一定的权益,但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虽然双方可以约定为无偿合同,但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
    2023-02-27
    57人看过
  • 合同能源管理是怎样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一、灯光节能项目一般怎么进行①采用通过国家节能认证的智能镇流器替换现在路灯的电感镇流器;②采用符合国家能效评价标准的光源替换现在路灯的高压钠光源;③部分设备采用高效率的路灯灯具替换现有陈旧的路灯灯具;④在路灯中采用能效管理芯片,提升路灯终端的电能质量;⑤对部分设计不达标的路灯进行改造,以符合国家现行
    2023-02-28
    357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异同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相同之处在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概念是: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仓储合同应
    2023-05-03
    325人看过
  • 无偿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至八百九十三对保管合同规定如下:1、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2、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3、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5、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6、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2023-02-20
    4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保人
    词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可把投保者改为被保者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获得投保人相关的权利,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且要注意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投保人... 更多>

    #投保人
    相关咨询
    • 保管合同是以无偿为原则写的怎样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2
      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
    • 2023的无偿保管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最新无偿保管合同需要对甲方所保管的物品目录进行记载寄托给乙方进行保管,同时在合同当中需要约定是否是不定期限,说明保管物的所有权是由甲方所有的,并且说明寄托保管是没有报酬的。
    • 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的话怎样处理,合同是怎样写的啊?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2
      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
    • 押金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2
      看具体情况定。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 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为保管而给付报酬,此时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
    • 无偿保管合同和有偿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0
      1、法律分析: 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一个是有偿合同,一个是无偿合同; (2)合同的生效时间点不同。有偿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人须尽的注意义务不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