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运输公司洛阳保险公司洛阳交通事故洛阳合同纠纷
原告洛阳市威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传继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洛阳市威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晓飞、白德营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传继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洛阳市威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称:2006年9月1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豫c-39396号车挂靠合同,2008年6月23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我公司替被告垫付赔偿款55761元,另外,在合同期间被告拖欠我公司费用1816元,经多次催告,被告拒不偿还上述款项,被告显属严重违约,现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款项57577元,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解除挂靠合同。被告李传继未到庭未答辩。
审理查明:2006年9月1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车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豫c-39396号车登记在原告洛阳市威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名下,被告李传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全部承担该车营运的民事、行政责任;原告仅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不对该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凡因该车而记载在原告名下的责任均由被告实际承受。被告每月25日前向原告预交下月代办费、代缴的各种规费、税金等2090元,每月给原告缴纳相应的管理费,每吨30元,每月240元,该费用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整而调整,若被告不缴或迟缴上述费用,原告有权代为缴纳或不代为被告缴纳,产生的后果由被告承受。原告对该车营运中所造成的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该车所发生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如果涉及到原告,被告对原告的处理行为或处理后果全部负责,原告不承担任何费用。2008年6月23日3时10分许,被告李传继雇佣司机李恒超驾驶豫c-39396号货车,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高速公路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致李恒超、张志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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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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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人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承运人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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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运输中的合同纠纷一般如何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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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运输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91、非封闭住宅小区属于交通事故范围:《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可定义为“道路”,在此区间发生的事故可以算作交通事故。2、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管理的小区道路,不在法定道路范围内。因此,发生的事故不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无权处理,管辖区的派出所必须根据治安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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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4对于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然后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和原因明确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签字。损害赔偿协议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类型和号牌、保险凭证号码、事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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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人和运输者之间的关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6交警认定你方全部责任,现对方车主诉求营运损失和养路费损失可以不赔。乘坐人诉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是正常的。公司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将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也是正常的。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保险合同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下列情况下,应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