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0-13 08:14:13 148 人看过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已付购房款收据(复印件);

6、预售款监管证明;

7、分户面积测算表(复印件);

8、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申报预购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并共同申请预告登记。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后变更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化的,须提交地名办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自然人应提交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房屋设计用途和房屋内部分隔发生变化的,须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④因共有关系由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的,或者由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的,须提交相关协议;

5、分户面积测算表(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1、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码或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登记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2、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后注销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房屋权利人权利消灭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不收费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

5、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后变更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房屋抵押权变更的证明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码或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登记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文件;

如:主债权消灭的证明文件、抵押权已经实现的证明文件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文件等。

5、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归档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不收费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

4、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证书工本费

每本证10元

六、承办部门: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换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民法典》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证书工本费

每本证10元

六、承办部门: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

《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

《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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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 (一)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受理对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和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 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的方法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预告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