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5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10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15年)。
关于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问题
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是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刑罚的轻重相适应的。《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可理解为犯罪成立之日。所谓犯罪行为有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起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9月22日颁布的《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的问题的批复》第二项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以上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五年一直未归还,是否已过追诉时效呢?如犯罪嫌疑人员某1996年至1997年间,利用其担任村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三次从该镇水利站领取人畜饮水工程款5万余元之后,未向村会计移交,将该款用于自己儿子结婚等开支花费掉,一直到2004年1月检察机关介入后将款还了4万余元,到现在仍有4000元未退还。检察机关于2002年5月已根据群众举报调查此事,但员某闻风而逃,致使检察机关因不知员某领到此款后的真正用途不能贸然立案,2004年1月才见到犯罪嫌疑人员某,其供述已将公款花掉。此案到底过没过追诉时效,意见不一。第一种意见认为既然高法2003年9月22日的批复中已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员某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他的犯罪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后三个月即月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384条之规定,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到2004年1月已超过5年,显然已超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其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员某想利用时效制度来逃避法律制裁,应适用刑法中的时效延长。《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002年5月份检察机关调查时,员某逃跑,目的是逃避法律制裁,虽检察机关未见到员某本人不知款的去向、用途未予立案,但可视为立案,可适用时效延长,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继续犯的特征,员某的追诉期限可以从他还款之日起计算,未过追诉期限。继续犯,是指在犯罪既遂后,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形态。继续时间长短,是量刑的重要情节。员某于1997年月挪用公款后一直未还,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一直被其侵犯,他的行为符合继续犯的特征,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即还款之日计算,而不应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如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一直未退还,过了一定期限,行为人就无罪,这样的话同样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利于惩罚犯罪。
我们认为第三种意见较合理。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常遇到这样的案例,挪用公款的时间很长,至案发时一直没有归还,如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至案发时,可能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了,这样就可能使一些不法之徒有机可乘:采取挪用的手段来贪污公款,例如贪污10万元的追诉时效是20年,而挪用10万元的追诉时效只有5年,5年后即使不归还,也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挪用公款犯罪的追诉时效应如何计算,笔者认为,挪用公款犯罪属于一种继续犯,所谓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从开始到终止以前在时间上一直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对于挪用公款犯罪而言,挪和用都是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在公款归还前,尽管挪的行为完成了,但是用的行为一直在持续,所以对于挪用公款犯罪的追诉时效,应当从行为终了之日,也就是公款归还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而不是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如何界定追诉挪用公款罪的时效性
105人看过
-
时效期限内挪用公款,应如何追责?
442人看过
-
公款挪用如何确定诉讼时效
233人看过
-
公款挪用追责的时效规定
205人看过
-
公款挪用罪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280人看过
-
挪用公款的钱如何追回
107人看过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
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起算点是多久,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2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挪用公款追诉期限的起算。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因此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因为挪用公款归个
-
如何计算挪用公款犯罪的追诉期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8根据第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
挪用公款罪多少年,挪用公款罪追诉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4从犯罪行为之日起计算。作为挪用公款犯罪,由于数额不同,量刑起点不同,所以起诉期也不同。一般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犯罪追诉期限。
-
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法律有哪些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
-
保定市如何追讨挪用公款罪?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