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劳动合同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54:37 461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应。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8)民他字第一日,就雇佣合同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定问题的认可,工作上的不负责任违反了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应认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三种情况构成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一,欺诈、威胁手段或乘人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使用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第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行政法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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