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扶养人生活费的适用情形是什么?赔偿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18岁以下的儿童;
2,失去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受抚养人;
3,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的受抚养人。
受扶养人的生活费包括在残疾赔偿金中。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各地人民法院的做法基本相同,即按照一定年限,具体做法略有不同。赔偿期限根据赔偿权利主体即受扶养人的不同地位确定:
1。受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按期支付,直至其独立生活时为止。支付一次的,原则上计算至18周岁。《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款也采用了这种方法。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在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前,原则上予以支付;《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也采用这种方式。如果是一次性缴费,做法就不同了:要么养了20年,50岁以上的,每多养一年减一年,至少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算5年;或者原则上,他们将被计算到70岁。受扶养人是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劳动的成年人,或者诉讼时已满70周岁的,一般不宜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上述做法可分为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款两种。分期付款的原则是统一的,即在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之前,分期付款是正确的。虽然一次性付款的做法不同,但原则是一样的。赡养人是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女性55岁,男性60岁,直至死亡。一次性裁定的,死亡时间原则上推定至七十周岁。对于55岁以下或60岁以下,确实需要赡养的,可参照本款。实际上,这一赔偿期限与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赔偿期限相同;分期支付的,在死亡时终止;一次性支付的,按照前款第一种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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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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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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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什么情况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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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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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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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什么情况使用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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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8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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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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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2《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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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给被扶养人生活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7如果你们是有约定要给这个抚养费用的话,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按时去给付你这个抚养费用的呢,另外,如果对方不愿意给或者不按时给这个抚养费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到这个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去履行这个约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