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扶养人的生活费有哪些适用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57:32 208 人看过

1、受扶养人生活费的适用情形是什么?赔偿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18岁以下的儿童;

2,失去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受抚养人;

3,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的受抚养人。

受扶养人的生活费包括在残疾赔偿金中。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各地人民法院的做法基本相同,即按照一定年限,具体做法略有不同。赔偿期限根据赔偿权利主体即受扶养人的不同地位确定:

1。受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按期支付,直至其独立生活时为止。支付一次的,原则上计算至18周岁。《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款也采用了这种方法。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在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前,原则上予以支付;《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也采用这种方式。如果是一次性缴费,做法就不同了:要么养了20年,50岁以上的,每多养一年减一年,至少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算5年;或者原则上,他们将被计算到70岁。受扶养人是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劳动的成年人,或者诉讼时已满70周岁的,一般不宜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上述做法可分为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款两种。分期付款的原则是统一的,即在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之前,分期付款是正确的。虽然一次性付款的做法不同,但原则是一样的。赡养人是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女性55岁,男性60岁,直至死亡。一次性裁定的,死亡时间原则上推定至七十周岁。对于55岁以下或60岁以下,确实需要赡养的,可参照本款。实际上,这一赔偿期限与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赔偿期限相同;分期支付的,在死亡时终止;一次性支付的,按照前款第一种方法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法规下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8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2023-07-07
    329人看过
  • 原告要求支付扶养人生活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批捕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的解答如下:一般而言,采取逮捕之后,是不可以转为取保候审的,除非有较为特殊的情况。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其中,就一般性而言,两者最大的不同是有没有可能再危害社会的可能。当然,这个标准是比较主观性的,在实务中,法律职业者还需要通过其他方面进行衡量。例如证据性标准是否达标和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是否可能会遭受比较严重的处罚。被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jpg其次,需要指出的是,两者的适用条件是由很大的出入,即存在很大的差异。致使两者不可以并存,以至于不能共融。这也可以体现出,我们国家对待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罪犯都比较谨慎的,尊重他们的人身自由,不希望他们在程序方面上遭遇不公的状况,更不希望会导致类似于内蒙古强奸案(错案)这样的悲剧发生。现在说明一下,达到何种条件时,才会转为
    2023-07-05
    167人看过
  • 扶养人应支付的生活费标准
    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向受其扶(抚)养者提供的必要生活费用。计算该项赔偿额时应注意:1、被扶(抚)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条例》规定,确定被扶(抚)养人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二是没有劳动能力。实践中,被扶(抚)养人的范围包括患者的未成年子女(亦应包括已成年但尚无劳动收入的大学在校学生)、无劳动收入的配偶、患者的父母以及其他确受其实际扶(抚)养且无劳动能力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患者父母而言,该项费用应称为赡养费。2、《条例》没有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也没有说明是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还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此,可参照其他相关规定加以确定。根据原劳动部《工伤保险办法》第14条规定,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
    2023-07-02
    82人看过
  •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有数人的怎么分配?
    一、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有数人的怎么分配?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有数人的,可以采取的分配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当事人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二、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1、被扶养人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的公民。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023-04-19
    217人看过
  • 受抚养人生活费用定义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九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所以扶养费是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扶养费就越高。而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划定,一般认定七级以下伤残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一至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必须达到1~6级才考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问题,7~10级者无权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2023-07-12
    484人看过
  •  被扶养人与受害人家居分居如何计算生活费用?
    根据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标准,如果受害人和被扶养人住在不同的地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该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年限,如果是未成年人,应该计算到十八岁;如果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计算年限应该是二十年。如果受害人和被扶养人住在不同的地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该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年限,如果是未成年人,应该计算到十八岁;如果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计算年限应该是二十年。 被 扶 养 人 生 活 费 计 算 标 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标准如下:1. 如果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参照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由扶养人按照其丧失劳
    2023-09-13
    182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有退休工资吗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包括退休工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关于被扶养人有退休金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虽然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若被扶养人有退休金,但退休金低于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一、被扶养人有退休金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诉条件有哪些?1、有明确的被告;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
    2023-03-23
    436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司法解释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要多久?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
    2023-04-12
    71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责任构成
    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具有特殊性,即:它的构成必须以侵害生命权和健康权民事责任的构成为前提,同时要求既具备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责任的构成,又具备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因此,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害赔偿责任构成具有双重性的特点。1、损害事实,既要具备直接受害人生命权或劳动能力丧失的结果,又要具备受害人扶养请求权丧失的结果。构成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害赔偿责任,以直接受害人生命权的丧失或劳动能力丧失为其构成的前提条件。被扶养人扶养权丧失的客观后果,以被扶养人受直接受害人生前扶养,因直接受害人的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而使被扶养人丧失此扶养请求权为必要。被扶养人与直接受害人生前存在的法定扶养关系,以我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为限,其具体内容是:(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2)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
    2023-03-07
    224人看过
  • 车祸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怎样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岁;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的,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其计算公式为:(1)不满18周岁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20年。(3)60-75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
    2023-08-09
    425人看过
  • 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
    一、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区别吗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有区别的,生活费并不会计算入赔偿的范畴,而在事故当中只会对受害者支付赔偿相应的生活费用。(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023-04-27
    291人看过
  • 哪些情况适用劳动教养
    根据《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规定,对下列几种人应当加以收容实行劳动教养:(一)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三)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五)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不够刑事处分的。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
    2023-05-01
    53人看过
  • 具有扶养权的情况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调整岗位的情形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
    2023-07-15
    246人看过
  • 什么是指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被抚养人被扶(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向受其扶(抚)养者提供的必要生活费用。计算该项赔偿额时应注意:被抚养人的法律特征(构成要件)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3、被扶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而致其法定扶养权利丧失的人4、被扶养人须是因此而享有法定扶养赔偿请求权的人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标准:1、被扶(抚)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条例》规定,确定被扶(抚)养人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二是没有劳动能力。实践中,被扶(抚)养人的范围包括患者的未成年子女(亦应包括已成年但尚无劳动收入的大学在校学生)、无劳动收入的配偶、患者的父母以及其他确受其实际扶
    2023-03-0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死亡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后面这个生活费是根据哪些情况对比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什么情况下需要考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
    •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中的赔偿指数是怎样的还有哪些情况发生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7
      被扶养人的年龄是影响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给付年限分情况分别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给付至18周岁为止;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给付年限为20年。但是,被扶养人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的,给付年限为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给付时间自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承担主体是哪些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1、被扶(抚)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条例》规定,确定被扶(抚)养人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二是没有劳动能力。实践中,被扶(抚)养人的范围包括患者的未成年子女(亦应包括已成年但尚无劳动收入的大学在校学生)、无劳动收入的配偶、患者的父母以及其他确受其实际扶(抚)养且无劳动能力者。
    • 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涉嫌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