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相关法律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5:54:25 398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当事人提起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三条

患者因缺陷医疗产品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患者仅起诉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医疗机构中部分主体,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患者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受到损害提起侵权诉讼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四条

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相关法律有如果患者在多个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身体受到了损害,可以起诉部分的诊所或者所有的医疗机构。如果是因为医疗产品的质量有问题而遭受损害的话,可以起诉该产品的生产者和医疗机构。

一、两家医疗机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患者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以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各医疗机构分属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患者可择一人民法院起诉。

患者仅起诉部分医疗机构的,经相关法律释明,人民法院可以依被诉医疗机构的申请追加其他医疗机构为案件的当事人,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他医疗机构为案件的当事人。必要时一般系指:

1、如不追加其他医疗机构无法查明相关案件事实;

2、有医疗鉴定意见或根据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认为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后果无法拆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保险事故其他责任赔偿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对于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被称为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包括:损害发生在保险责任内;保险责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以保险金额为限度。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钱一般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之间,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
    2023-08-11
    231人看过
  • 最新的有关医疗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二、医疗纠纷的法条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
    2023-05-02
    84人看过
  •  医疗纠纷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这段内容描述了一种医疗纠纷的法律制度,医患双方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制度的特点是,作出具体处理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为被告。这里所指的是一种法律制度,其特点是医患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以作出具体处理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决。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生成法律分析。请提供有关法律标题、正文内容或者相关背景的信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标题、正文内容或者相关背景的信息,我无法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分析。但是,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是一种医患双方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律制度,任何一方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决。这种制度体现了患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助于保障医疗纠纷的公
    2023-08-31
    41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置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
    2023-06-19
    95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一些规定》明确规定,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和医疗过程是否有错误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恰恰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俗称的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处置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2、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责任
    2023-08-18
    78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相邻关系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二)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三)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四)相邻环保纠纷;(五)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例】代忠彦相邻关系排水纠纷一案【案例】代忠彦相邻关系排水纠纷一案来源:未知作者:佚名时间:2010-09-14代忠彦相邻关系排水纠纷一案[2007]沈民(2)房终字第8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代忠彦,男,1968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略)。委托代理人:张明水,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于福军,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翠,女,1961年11月28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关凤义,男,1964年2月1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略)。委托代理人:李亚云,1967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
    2023-07-20
    155人看过
  • 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三个途径可以供当事人选择:(一)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这是解决方式中最简单的,但是由于双方对于责任和赔偿款数额的争议较大,往往成功率较低;(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患者及家属均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程序为:1、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2、受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
    2023-06-01
    209人看过
  • 有哪些医疗事故纠纷解决办法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医疗纠纷是向卫生局还是向法院起诉好医疗纠纷可以申请卫生局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事故碰到神经怎么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的多少也是可以计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数额,甚至夸大赔偿,赔偿方也不能因为不承担赔偿或少赔偿的金额。计算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发生争议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
    2023-06-29
    2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麻醉师有没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麻醉师不一定有责任,如果麻醉师存在过错,且过错行为与医疗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那么麻醉师就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
    2023-02-20
    190人看过
  • 医疗纠纷赔偿费用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赔偿费用有哪些医疗纠纷赔偿的项目依据造成的人身伤害而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2023-06-17
    35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所谓“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是指病员或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等不良后果,在认识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认识,以及双方在认定性质上无分歧,即都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但在处理上却各持不同意见。即使如此,当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也首先要通过医疗单位和病员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的方式予以确认和解决,而不应跨越这一步骤直接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3、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
    2023-02-04
    3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计算相关内容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
    2023-02-19
    7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的医生辞职了还有责任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医疗事故中的医生辞职了还有责任吗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的责任医生辞职的,并不影响医疗事故责任承担,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医生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2023-06-16
    287人看过
  •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条款有哪些内容内容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伤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伤害。(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2.除外责任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情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3)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
    2023-02-04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责任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诉讼请求,可以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诉讼请求不明确的现象在实践中,常常发生。表现在:“请求法院依法公断”、“请法院明察”;甚至有的当事人要求法
    • 医疗事故责任方怎样收费医疗纠纷纠纷律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0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医疗责任书有哪些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30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法律上医疗纠纷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如果有其他不明
    • 村卫生所医疗事故责任谁负责,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村卫生室发生医疗事故谁负责 村卫生室属于乡镇卫生院的部门或科室,则由乡镇卫生院承担责任。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