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与城管在履行职责上有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17 13:40:06 125 人看过

执法局是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于一身的政府机构,具有独立的执法地位。与过去的城管相比,执法局的单位编制更多,执法范围更广,历史功绩也更为显著。

在法律地位上,执法局具有合法的执法地位。它是将原来城建、规划、环保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拿出来,统一由新成立的执法局行使。原来那些执法局则只行使行政许可权。而过去的城管是地方“武装”,没有行政执法资格。2、单位编制不同。3、执法范围不同。4、历史功绩不同。

职能

职能:关于法律分析的职能

在法律领域中,职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职能指的是法律主体(如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所具有的权力和职责。这些职能是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确保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础。

对于一个法律主体来说,职能的实现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例如,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具备审理案件、制定法律文件等职能。律师则需要具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职能。公务员则需要具备执法、司法等职能。

此外,职能的实现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道德和职业操守。法律主体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人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职能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具备良好的职能,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执法局具有合法的执法地位,将原来多个部门的执法权统一由新成立的执法局行使。不同职能的单位编制、执法范围和历史功绩也存在差异。职能的实现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需要遵守道德和职业操守。只有具备良好的职能,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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