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名股东确认之诉的适格原告是谁?
隐名股东确认之诉的适格原告是隐名股东,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隐名股东股东确认之诉以自己为原告,以公司为被告,这必然要求隐名股东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公司知晓、认可其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关系,否则,隐名股东无权直接向公司提起股权确认之诉。
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合同只能由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如数个隐名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显名营业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数个显名营业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隐名投资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合同。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中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标的囊括了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时又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而隐名股东隐名出资的目的在于不暴露真实身份的前提下进行资本的营利活动。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隐名股东确认之诉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并依法要求法人对自己的权益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相关情况进行界定。
-
隐名股东确认之诉的适格原告是谁?
459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之诉的适格原告是谁
340人看过
-
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被告是谁?
140人看过
-
论隐名股东确认之诉
381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状怎么写
122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状怎么写
323人看过
-
确认其股东资格之诉的适格被告是谁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5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以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够依法审理,维护股东的权利。 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
-
确认其股东资格之诉的适格被告是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以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够依法审理,维护股东的权利。 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
-
确认其股东资格之诉的适格被告人是谁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8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以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够依法审理,维护股东的权利。 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
-
股东诉讼的适格原告是谁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可以提起股东诉讼的适格原告可以分为下列两类:(1)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一股东;(2)股份有限公司中持股时间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司法实践中,这里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是指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这里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