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连带保证责任利息如何分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4 23: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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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系担保所涵盖之范畴,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明定之情况时,连连带责任保证人都必须为此债务负起法律责任。
负责保障之人在完成担保义务之后,除非双方有另行商定,便可在自己所负担之保证责任限额内向负债人提出索赔要求,享有债权人对负债人所有的权利,但切勿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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