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保险业务赔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9:14:53 479 人看过

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发生的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在收到从事直保业务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时,作为企业当期成本费用扣除。为便于再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的核算,凡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再保险公司收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中属于上年度的赔款,准予调整作为上年度的成本费用扣除,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次年汇算清缴后收到直保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账单的,按该赔款账单上发生的赔款支出,在收单年度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再保险相关文章
  • 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风险防范任务日益艰巨。作为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主渠道,再保险的功能作用日益突出。然而,再保险市场本身也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再保险接受人的偿付能力、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对分出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影响重大。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保险业抗风险能力,促进保险市场又快又好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再保险分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一)分出公司应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每年审核公司的再保险计划,建立科学的再保险业务评价标准,对包括再保险风险在内的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识别、评估和监控风险的机制。(二)分出公司应按照公司的再保险战略制定清晰的政策和程序,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科学制订再保险方案,评估再保险业务的安全性,并定期审核每一份合约再保险合同
    2023-04-23
    155人看过
  • 保监会修订《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适应保险市场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新《保险法》对再保险部分做出的新规定,中国保监会对2005年版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天正式公布。据了解,新《规定》删除了优先国内分保要约、法定再保险的规定,新增了危险单位划分、巨灾再保险和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的规定。此外,新《规定》调整了控制风险过度集中的相关要求。对于财产险的比例分保,新《规定》将每一危险单位分给同一家再保险接受人的计算基数,明确为分出人承保的直接保险业务部分的80%,而非直接保险业务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的80%。寿险方面,新《规定》对同一笔寿险业务再保险分出和分入的准备金评估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再保险接受人与再保险分出人对同一笔寿险业务在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应采用一致的评估方法与假设,避免直保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利用准备金评估结果的差异规避偿付能力监管。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对直
    2023-04-23
    201人看过
  • 新准则下保险与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保险作为保险业务的补充,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单独披露再保险业务十分必要。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并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保险与再保险的业务处理进行了规范。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风险的协议。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对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处理,很多会计从业人员不甚了解。笔者根据自己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通过以下具体业务来说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例1:2004年3月10日,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昌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保险合同,
    2023-08-17
    303人看过
  • 失业再创业贷款步骤是什么
    一、创业贷款是什么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二、失业再创业贷款步骤是什么准备证件。证件包括: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或失地证明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提出申请。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站提出;填写表格。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通过初审。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通过评审。担保机构审查贷款对象资格,评审其再就业项目,签署意见,并提供《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评审意见书》;办理贷款。申请者持以上资料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商-行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
    2023-05-09
    283人看过
  • 外国保险公司能否依法经营再保险业务
    外国保险公司能否依法经营分保业务?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外国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外国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寿保险业务的分出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2)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和整体保单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批准。第十七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经营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一)分保;(二)分保。分开保险和分开保险。单独保险是减少保险人保险责任的一种方式。分保是承保由其他保险公司转移的部分保险责任。分保是增加保险业务的一种方式,也增加了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就某一保险公司而言,它只能从事再保险分出业务、
    2023-05-31
    149人看过
  • 什么是再保险,有何规定
    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再保险关系中,直接接受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也叫再保险分出人;接受分出保险责任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接受人,也叫再保险人。进行再保险,可以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有利于其控制损失,稳定经营。律师补充:再保险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类。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约定比例,分担责任。对于约定比例内的保险业务,分出人有义务及时分出,分入人则有义务接受,双方都无选择权。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协商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额度,在此额度以内的由原保险人自行赔付,超过该额度的,就须按协议的约定由再保险人承担其部分或全部赔付责任。非比例再保险的保险费率由双方当事人议定。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
    2023-05-06
    274人看过
  • 国际再保险业务的限制或禁止
    再保险业务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国内保险业务,而且是一个具有国际性的保险业务。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国际性再保险市场。我国的许多再保险业务,都直接或间接地借助于国际再保险市场。尽管本法有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是由于国际再保险市场和国内再保险市场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办理再保险的各项条件并不能总是完全相同,再保险业务优先分出给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并不是总能达到目标。保险公司向我国境外分出保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我国境内的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公平竞争产生影响;特别是向境外保险公司分出保险业务,对我国外汇储备以及金融市场的运作,不可避免地有一定的影响。而保险公司分入再保险,自然就承担了分出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该保险责任的损失发生概率的计算的准确性,又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稳定性,所以,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分入我国境外的再保险业务,对
    2023-04-23
    426人看过
  •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李东律师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8号《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主席吴定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发展再保险市场,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管理,实现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本规定所称直接保险,也称原保险,是相对再保险而言的保险,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业务。本规定所称转分保,是指再保险接受人将其分入的保险业务,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本规定所称合约分保,是指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约定将一定时期内其承担的
    2022-04-30
    335人看过
  • 再保险分出或者分入业务审批
    项目:再保险分出或者分入业务审批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法律依据:1、《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关于印发〈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的审批项目实施规程〉的通知》。申请人:外资保险公司申报材料:1、申请函;2、关联企业所在地、注册地、适用税率、主营业务介绍(尤其是再保险业务);3、关联企业的公司章程和近3年的年报;4、关联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对其当年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证明;5、关联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对其近3年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6、关联企业经由标准普尔(StandardPoor)或穆迪(Moody)或AM.Best的最新评级;7、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审查原则及标准:1、关联企业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偿付能力标准;2、关联企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关联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4、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再保险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5、中国保
    2023-04-23
    349人看过
  • 再保险业务有哪些安排的方式
    再保险也称分保或"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业务。再保险业务中分出保险的一方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的一方为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与本来的被保险人无直接关系,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作为保险市场一种通行的业务,再保险可以使保险人不致因一次事故损失过大而形成对赔偿责任履行的影响。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在再保险经营实务中,一般有三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可供选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一)临时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指对于保险业务的分入和分出,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均无义务约束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二)合同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也称固定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对于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有义务约束,双方均无选择的一种再保险方式。(三)预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而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必须接受,无权选择的一
    2023-06-12
    445人看过
  • 交强险的理赔业务流程是什么
    一、交强险的理赔业务流程是什么交强险的理赔业务流程如下:1.及时联系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定损;3.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理赔申请;4.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5.进行核定后,签订理赔协议,领取赔偿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二、交强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3.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在
    2023-11-19
    385人看过
  • 保险业务员怎么拒赔员工
    一、保险业务员怎么拒赔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往往会以各种看似合理的理由来推脱责任,拒绝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以下是常见的拒赔原因:首先,保单并未涵盖保险期内发生的相关风险;其次,保险事件并未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最低门槛;第三,保险事件涉及到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第四,保险事件发生时被保险人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第五,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关键性的事实;最后,被保险人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保险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索赔资料。二、保险业务员只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劳务合同的合法性毋庸置疑。它容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建起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劳动力供需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的协议,劳动力供应方为劳务输出方,劳动力需求方则为劳务接收方,二者通过该协议约定,劳动力输出方向接收方提供劳务服务,而后者则向前者支付相应的
    2024-07-16
    451人看过
  • 凭什么医保赔商业保险不赔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保障工具,在争议声中逐渐被广泛接受和适用。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对相关行业展开了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国内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和依赖度也随之增加。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两种保险形式为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那么,如果患者已经使用医保进行过费用报销,是否仍可继续利用商业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呢?答案是肯定的。在医保报销完成后,患者自费承担的部分可以再次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商业保险并非按照发票金额全额报销,而是仅针对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进行补偿。此外,医保与商业保险之间并不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因为商业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减轻患者的自费负担,而非通过疾病获取收益。从严格意义上讲,商业保险实际上是医保的补充保险,其主要作用在于报销医保起付线以下的自付部分、封顶线以上的自付部分以及医保报销范围以外的剩余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医保中
    2024-05-06
    54人看过
  • 业务员出险后保险不赔吗
    一、业务员出险后保险不赔吗倘若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对于理赔事宜予以拒绝,作为受害者您可以依照如下几个成熟稳健的步骤采取相应行动以提起诉讼:首先,您需要积极收集并整理所有与该事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事发时的照片、详细的医疗记录以及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所开具的事故认定书等等;其次,确定对您来说最为关键的被告对象,往往是保险公司或者相应的责任方;接下来,向当地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于展开进一步的司法程序;紧接着,您将有幸参与到法院举行的庭审环节之中,在此过程中充分陈述您的事实情况及其背后的法律依据;最后,整个诉讼活动慢慢进入了收尾阶段,请耐心等待法院依据实际发生的事实及其相应的法律框架进行一锤定音的判决结果;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肇事方仍然坚决不予履行应负的赔偿义务,那就可以立即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的环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
    2024-07-22
    32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保险
    词条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业务的经营,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以限制,将超过其限额的部分转让出去。限制责任、转让责任以分散危... 更多>

    #再保险
    相关咨询
    • 从事再保险业务规定第9条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2
      再保险业务分为寿险再保险和非寿险再保险。保险人对寿险再保险和非寿险再保险应当单独列账、分别核算。
    • 什么是再保险?与再保险相比什么叫再保险?再保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再保险,可以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有利于其控制损失,稳定经营。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再保险关系中,直接接受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也叫再保险分出人;接受分出保险责任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接受人,也叫再保险人。再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确立的,再保险合同的存在虽
    • 再保险业务中的"转回保费准备金"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保费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承保后拨出一笔准备金来预备赔款,而不用赔款的时候,就转回.这就是转回保费准备金
    • 再保险有几种业务种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保险金额的分割比率,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在分出公司于分入公司之间进行分割的再保险方式。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自留额和最高分入限额,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分
    • 什么是保险业务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人是否可以自主组织经营商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保险法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这就明确了保险业实行专业经营的原则,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才具备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主体资格。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就是以商业的原则筹集和运用保险基金。保险人承保风险,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并运用保险基金履行赔付责任,对于作为后备的保险资金,加以合理运用,使保险基金能够增值,增强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