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拒收罪犯法院是否变更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54:38 221 人看过

监狱不予收押罪犯的,要视不予收押的原因确定是不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给予监外执行。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狱相关文章
  • 法院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多久决定
    一、法院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多久决定1、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情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二、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是什么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在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地限制甚至剥夺被适用对象的人身自由,如果适用不当势必造成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犯。因此在适用强制措施时,必须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强制措施的适用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2、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3
    2023-04-21
    35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满可否变更取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期满是可以变更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仍需继续侦查,应当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不超过几年算不算刑期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是要羁押才能折抵刑期,而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刑期,是不能算在刑期里面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二、取保候审是否属于违法犯罪取保候审不算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算刑事处罚,不会影响到工作。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2023-03-05
    290人看过
  • 法院对不当强制措施有权变更吗
    法院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的执行者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且符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相应措施的法定要求,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如果发现采取强制措施非法的,法院、检察院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一、被超期羁押了怎么办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
    2023-03-13
    137人看过
  •  法院能否调整或更改强制措施?
    法院有权力更改强制措施,必须确保相关措施符合法定要求。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如果发现非法执行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法院有权力更改强制措施。这里的“强制措施”指的是相关机关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强制措施的执行者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且符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相应措施的法定要求,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如果发现采取强制措施非法的,法院、检察院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变更权属于谁?强制措施的变更权属于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已到第一审、第二审、第三
    2023-11-17
    113人看过
  • 批捕阶段变更强制措施和监督措施有哪些
    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一、聚众斗殴积极分子 可以取保候审吗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
    2023-03-19
    58人看过
  • 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何加强监督
    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何加强监督没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6-14
    402人看过
  • 重审案件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在重审期间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第一百三十七条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不同
    2023-03-16
    151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必须要变更措施,法院可以变更吗
    法院可以改变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捕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拘留时间已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3-08-18
    227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可以去外地
    变更强制措施后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去外地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未经执行机关的允许,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违反相应规定的,执行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予以逮捕或先行拘留。如何申请强制措施变更?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应当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有权申请变更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
    2023-07-31
    13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是否影响征信
    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在征信记录里有记载,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一、法
    2023-03-25
    245人看过
  • 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
    一、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1、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二、哪些情形可以刑事拘留(一)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二)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
    2023-06-17
    296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是否需要告知报案人
    一、变更强制措施是否需要告知报案人侦查机关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不需要通知报案人的,如果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办案机关。二、公安不出不立案通知书可以吗不可以不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
    2023-06-02
    321人看过
  • 患有艾滋病是否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艾滋病是否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是,患有艾滋病属于患有严重疾病,主要可能涉嫌传播性病罪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对已经逮捕的人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对该人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该人犯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及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四)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人犯被羁押的时间已等于或者超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该被告人判处的刑期的。二、变更强制措施多久出来一般情况是最长在十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可达到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应当在三十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2023-06-11
    344人看过
  • 在指定监视居住后,强制措施能否进行变更?
    指定监视居住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指定监视居住后,指定监视居住期届满,需要继续调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什么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指定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方法,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
    2023-07-16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狱
    词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以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 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管理,矫正罪犯行为恶习,引导罪犯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基本职业技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 更多>

    #监狱
    相关咨询
    • 被告要求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不变更法院强制措施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法院有权在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被逮捕的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到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第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 是否有规定法院可以变更或者是更换法院强制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如果强制措施不当,法院将改变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如何向法院提出强制措施变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0
      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说明原因。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在三天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不同意按照本解释规定处理的,应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 法院对于刑事案件是否有权变更强制措施?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5
      法院有权在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到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或者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原二审法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应该向受理上诉的二审法院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在二审审理期间,当事人如果想要变更保全强制措施的,应当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之后可由二审法院裁定是否变更保全强制措施,并可以由二审法院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但是,如果是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原一审法院尚未将案件报送二审法院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进行裁定并予以实施。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