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赔偿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9:53:00 361 人看过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这里,包括了两种情况:

一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二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应当由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为什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也由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而不由其个人赔偿呢?

1.因为行政机关的工作是通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实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实际上就是行政机关本身的活动,是代表行政机关进行活动,其执行职务所产生的后果属于行政机关,后果包括正确执行职务和违法执行职务所产生的后果,所以应由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2.如果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容易造成其不敢大胆执行职务的状况。

3.如果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赔偿,对受害人也不利,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赔偿能力有限,往往不能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那么,是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就可以不负责任了呢?不是的,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这就是说,在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对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不进行追偿,但并不免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该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其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即进行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在区别是什么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一、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国家赔偿两个时效,即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都属于时效制度中的消灭时效范畴。所不同的是,超过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消灭的是原告的诉权中的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而超过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消灭的是原告的诉权中的起诉权附带胜诉权,由于起诉权是胜诉权赖以存在的基础,胜诉权是依附于起诉权而存在,如起诉权丧失,则胜诉权即不存在。超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期间,消灭的是赔偿请求人在实体法意义上的获偿权,而不是指程序法意义上的申请权。国家赔偿
    2023-03-08
    2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合同有什么规定?
    《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合同”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应综合考虑合同主体、合同目标、合同内容和是否存在行政优益权来判断具体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不应局限于法律的列举规定。对于行政合同制度的理论,虽在法律上首次得到确认,但在我国理论准备较为欠缺,在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诸多问题。1、行政合同诉讼受案标准不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11项之规定,立法虽然将行政合同纳入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该条只列举了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两类行政合同,虽然该条中用“等”进行了兜底,但除了这两类以外的行政合同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不明确。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可以认为,在《行政诉讼法》第12条11项中的“等”,应当作等外的理解,也就是说行政诉讼受理的行政合同案件不能仅限于这两类,还包括其他
    2023-03-17
    198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属于行政方面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
    2023-03-12
    459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什么条件
    行政赔偿诉讼
    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一、案件已受理,是立案了吗案件已受理是立案了。一般在其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之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立案结果。如果法院对其不予受理的,也就不会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2023-03-05
    153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分为两种:(1)视为告知诉权及起诉期限的: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后,被请求机关如果出现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这两种情况时,请求人可以在递交赔偿申请书后的期间(二个月)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同时以上两种情况推定请求人清楚相关的诉讼时效。(2)未告知诉权及起诉期限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
    2023-02-24
    1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
    2023-04-11
    35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诉讼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般是行政赔偿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定性没有争议。但赔偿部分比较复杂,有很多待定的因素,金额不能确定的。如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还在治疗中,费用没有确定的数字,伤残等级没有定,就会整个赔偿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或以后的医治疗费用偿单独提出赔偿。
    • 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关于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
    • 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
      1、行政赔偿的起诉条件: (1)原告是赔偿权利人; (2)被告是赔偿义务人;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2、原告应当举证证明造成损害的事实,由于被告原因导致无法举证的,由被告举证。 3、行政赔偿可以在起诉或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即确赔一致. 4、行政赔偿的法定期限,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期限为2年。
    • 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耶可以单独审理。
    • 行政诉讼的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严格来说行政赔偿属于行政诉讼法领域,司法赔偿属于刑事诉讼法领域,但是因为都适用《国家赔偿法》,所以经常被一起归入行政诉讼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