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未经政府批准的土地征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0:08:19 93 人看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级政府违反征收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我国法律,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9)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其他义务;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省级政府土地征收批准权限
    下列由省级政府批准(一)一般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下:(二)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下:(三)在省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一、政府征收土地贩卖是否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人不能买卖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政府在征地时需要得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如果有上级批准,则征地合法,但虚构国家征收土地事实转手卖给开发商牟取暴利或是以租代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
    2023-06-22
    402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未用完土地归谁使用
    政府征收土地未用完归谁使用?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因此,对于实践中“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等现象,农民集体或农户可以要求恢复耕种。
    2023-06-27
    391人看过
  • 县乡人民政府有征用土地批准权吗
    没有。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2022-02-16
    230人看过
  •  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如何解决?
    土地被政府占用时,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有责任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事项,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事项保密。如果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占用,我们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1.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政府;2.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3.其他相关部门。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征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信访机关等。这些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核实、处理,不得对举报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并且应当对举报事项、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等予以保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相关部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是城市更新和发展的常见任务,需要
    2023-11-11
    126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未到期政府征用如何赔偿
    一、土地租赁合同未到期政府征用如何赔偿1.土地租赁合同未到期征收征用土地的,要依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给予承租人经济补偿,包括地上随着物、青苗补助等补偿。2.相关法律规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
    2023-05-19
    115人看过
  • 如何理解征用土地及批准权限
    征用土地,《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同时规定了征用土地要经过审批,要给原农民集体予以补偿,对造成的剩余劳动力予以安置。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特别是征地方案的公告和公开,这是《土地管理法》修改中针对目前各地征用土地的透明度差,侵害农民利益等行为而新设的内容。征用土地是世界各国政府取得土地的常用办法,但在土地私有制国家里,征用土地的含义与我国有所不同,即表现为一种强制购买权,只有在正常收买无法取得土地时再动用征用权。其特点:一是只有为了公
    2023-06-08
    358人看过
  • 未经批准的辞职如何处理
    工厂辞职不批当事人可以提前三十天提交相关辞职申请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强制离职。如果当事人还在试用期内的,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辞职后,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辞职不批怎样强制离职辞职不批想要强制离职可以直接离职。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另外,还需要注
    2023-07-06
    4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因政府占用土地导致的土地证问题
    一、如何处理因政府占用土地导致的土地证问题处理因政府占用土地导致的土地证问题是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二、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房产证是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是不能够被证明的,而且一般公民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而且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
    2023-10-01
    114人看过
  • 政府如何处理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交纳方式如下: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全产权单位房二次交易时只需由卖方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交易后的房屋应为商品房性质。房屋产权时间是自产权证发放之日算起。什么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土地出让金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存
    2023-07-04
    115人看过
  • 土地被政府强占如何处理
    一、土地被政府强占如何处理农村的土地被政府强占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行政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有:(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2024-01-23
    327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计算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一、政府征收土地计算错误应该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意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要及时审查,认真甄别;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其中提到,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法今天发布的《意见》中规定,依法妥善处理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产权申诉案件。甄别和再审产权案件时,对于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而违约毁约侵犯投
    2023-06-03
    216人看过
  • 政府能不经征地批准强行拆迁吗
    未经征地批准,政府能强行拆除房屋吗?未经批准征用、拆除土地的,房屋不得拆除。强拆违法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水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利用总体规划的,恢复原状,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限期非法占用土地。
    2023-05-31
    369人看过
  • 征收土地少批的占如何处理?
    一、征收土地少批的占如何处理?1、少批多占的土地处置如下:少批多占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农转建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被征收占用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耕地的前3年的平均年
    2024-02-11
    124人看过
  •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政府未批先占地的,并且通过暴力的方式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
    2023-06-12
    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经政府批准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政府不承认,土地的使用必须经过政府依法批准,否则视为违法占地,在查处前不申请使用权,会没收土地,并罚款,原来的钱上缴国库
    • 哪一类土地征地是市政府批准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无论任何项目占用农民土地,都需要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一般是省政府批准,如果面积较大还需要国务院批准,并且批准之后,政府应该进行公告,告知被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一般征地按照河北省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价补偿。如果政府没有进行公告或没有按照省政府标准补偿,则有可能属于未批先占的违法占地行为,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征地。 更详细问题电话联系土地专业邢律
    • 镇政府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村委批准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0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之后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了一个镇的补偿标准应该一样,具体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 如何预防未经批准占用他人土地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9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犯土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处理方式如下:1。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 土地政府征收未批先占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违反征收土地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未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或个人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超过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不按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手续批准占有土地的,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