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费缴纳期限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3 13:00:10 182 人看过

当事人对尚未产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间内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上诉,并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活动称为上诉。递交上诉状后,一审法院会通知当事人次日起7日内到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这指的是当事人对尚未产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间内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上诉,并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活动。在递交上诉状后,一审法院会通知在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到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上 诉 费 的 退 还 规 定 是 什 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如果在上诉期满前撤回上诉,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上诉期满后十日内通过合法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如果在上诉期满后十日内未提出撤回上诉,则发生法律效力。在上诉期间,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时,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上诉费。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上诉期满前撤回上诉的,不予退还已支付的上诉费。因此,在上诉期满后十日内未提出撤回上诉的当事人,上诉费不予退还。

在上诉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如果因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事由,使起诉延期或者终结诉讼的,可以延期或者终结诉讼,并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是否可以退还已支付的诉讼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在上诉期满后十日内未提出撤回上诉的当事人,以及在上诉期间申请撤诉的当事人,其上诉费不予退还。但是,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如果因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事由,使起诉延期或者终结诉讼的,可以延期或者终结诉讼,并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是否可以退还已支付的诉讼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时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上诉费,但在上诉期满前撤回上诉的则不予退还。同时,在上诉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如果因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事由,使起诉延期或者终结诉讼的,可以延期或者终结诉讼,并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是否可以退还已支付的诉讼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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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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