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8:02:49 252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

公司法和破产法在我国都是商事法律体系。公司法与破产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即为公司终止的原因之一;不过,一般来说,公司法仅就公司破产作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公司重整、和解、清算制度则由破产法规定。公司法与破产法形成了一种相互配套的关系.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构成了破产法所规定的公司破产制度的基础,而破产法又使公司法律制度获得了延展。

一、企业倒闭破产操作流程

1、申请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4、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破产

二、有限公司破产后财产分配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3、按照《企业破产法》所说,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是资不抵债,也就是说,一旦有企业破产,它的资产首先会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其次是发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然后是上交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才是破产债权,又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肯定是因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务,这样就会造成其债权人利益的损失,这明显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时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所有申请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都应该先详细的了解一下本法所规定的破产流程,但此法也不单纯的是程序法,在执法中也规定了不按照法律制度申请破产所要承担的法律代价。其实,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谁也不会轻易宣告破产的,申请破产就要做好各种准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什么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如下: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宣誓词宣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永远不加入任何其它国籍,忠于我的祖国和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中国公民。当国家有需要之时,本人必将义无反顾地贡献自己的力量,捍卫国家尊严,誓死保卫祖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
    2023-07-22
    41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著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于1990年9月7日通过,根据2001年和2010年的修正进行不断修订。它保护了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者的权益,维护了社会文化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由中国国家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我国版权领域的基础法律,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
    2023-10-14
    18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85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其他所得,是指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第三条税法第二条第一款所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税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营组织,在本细则中,除特别指明外,统称为企业。税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机构、场所,是指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和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
    2023-05-05
    12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十四号公布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国务院的规定,制定本组织法。第二条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第三条国务院行使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职权。第四条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第五条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第六条国务委员受总理委托,负
    2023-04-24
    28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的规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伙人的除名除名,是指合伙企业中的多数合伙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某一合伙人作出的要求其退出合伙企业的的强制性决定。除名成立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除名必须有正当理由,所谓正当理由,通常是指被除名合伙人有危及合伙企业发展或对其他合伙人权益有不法侵害的行为,故有正常理由方能决定对某一合伙人的除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被除名的合伙人可以违约为由,要求其他合伙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二,除名必须经被除名合伙人以外的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由于除名是其他合伙人要求与被除名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故必须征得被除名者以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的一致
    2023-07-17
    324人看过
  • 为什么要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立法目的是:1、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使人民防空事业有法可依,走向法制化;3、向国际社会阐明我国人民防空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促进国际交流,维护我国爱好和平的国际形象;4、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良好环境,保证其顺利进行。内容主要分为总则,重点防护,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和警报,疏散,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教育,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何时施行《人民防空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十条中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一条
    2023-07-05
    41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赔偿
    对企业的劳动人员的劳动损失进行赔偿办理。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如果有拖欠职工经济补偿的,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
    2023-03-30
    48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0409]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8-15
    31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独资企业法》对国有独资企业有哪些限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国有独资企业的法律。对国有独资企业的限制,涉及到《公司法》等法律。具体内容如下: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得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合并、分立,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依照国务院规定确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1)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聘任。(二)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监事
    2023-05-07
    5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二、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十三号令)第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邀请招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二十七号令)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货物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抄送
    2023-06-22
    28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2023-05-09
    9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二、申报材料本人因私事出国须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1、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1份;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交验符合办理护照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人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4、申请人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及其所派出所意见;5、非首次申请办理护照的,须交验原普通护照;6、受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办理程序申请→初步审查受理:前台民警→审核: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市公安局审→收费:前台民警→上报:出入境管理支队(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制证)→发证:前台民警。四、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
    2023-05-30
    44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待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第三条法庭正面应当悬挂国徽。第四条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第六条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下
    2023-06-11
    43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
    2023-05-05
    27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
    • 如何申请破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新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
    • 公司破产了,那么《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怎样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
    • 企业破产法中破产所指的企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8
      一、《公司法》解散清算,是公司因一定原因(公司法180条)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法》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清偿顺序分别有如下不同: 二、按照《公司法》第186条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5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4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